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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亭湖区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将不得参加职称评聘
2018-01-25 09:34: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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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1月25日讯 “我们将在今年寒假集中开展一次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活动,坚决防止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这一毒瘤在寒假死灰复燃,全区教育系统要始终保持对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高压态势。”在盐城亭湖区教育系统2018年廉政第一课上,卢瑞祥局长的这番话语掷地有声。

  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连日来,亭湖区教育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规定的通知》和《关于深入开展有偿补课整治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学校(园)主要负责人是整治有偿补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整治有偿补课的直接责任人。从现在开始到寒假期间,各学校(园)要对照清理有偿补课的各种情形,迅速组织“拉网式”排查。特别是要对贯彻执行市教育局《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的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一旦发现有偿补课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对整治有偿家教不力的相关责任人将严肃追究责任。要落实各级责任,责任督学要包干挂钩联系学校,学校校级领导干部各包干一批教师,做到监督管理全覆盖。

  亭湖区进一步重申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处理办法。凡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被查实的,一律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停止违规行为,清退违规所得,当年师德考核确定为不合格,3年内在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不得参加职称评聘、表彰奖励、教学比赛、县级以上命题和评审等活动,予以通报批评、按规定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并视其情节按《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作出待岗、调离等处理。各级各类骨干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被查实的,除上述条款处理外,按批准权限撤销其荣誉称号,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学校中层以上干部从事有偿家教被查实的,除按上述条款严肃处理外,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学校或主管部门免除其职务。

  全区各学校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群众举报和监督。区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行动小组将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一批顶风违纪的学校和教师,在全系统形成“不能补”“不敢补”的强大震慑。盐城景山中学校长李辉表示,学校将配合教育局积极开展校级有偿补课专项整治行动,紧抓寒假这个重要时段,组织人员对重点区域进行明察暗访,每周检查2至3次,并将检查结果与区教育局报备,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解决制止有偿补课行为。

  “我们坚持‘堵疏结合’,在专项整治有偿补课的同时,开辟‘补课’绿色通道,积极倡导和鼓励教师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义务辅导和答疑,有计划地组织骨干教师开设在线辅导、网上答疑。”卢瑞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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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