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2月17日讯 随着盐城打击电捕鱼专项行动的不断深入,保护渔业资源的意识逐渐深入人心,但仍有个别人心存侥幸违法电捕鱼。12月14日,两名打工人员在射阳县城电捕鱼被渔政执法人员逮了个正着。他们或将受到最高5万元的经济处罚。
12月14日下午,天上下着雨,射阳县渔政大队执法人员正在县城河道边巡查。下午4点多钟,他们接到群众的举报称,有两人正在县城幸福大道的河边电捕鱼。接报后,执法人员立即动身前往并将两人抓了个现行。
经查,两男子是射阳人,自称在附近工地打工。看到县城河道里有不少野生鱼,于是产生电捕鱼念头。他们购来小船,并找来一只12伏的电瓶和电捕器。截至被抓前,他们已经电捕鱼一个多小时,捕得各类野生鱼近15公斤。执法人员扣押了其作案工具,并放生了渔获物。
射阳县渔政大队钱钧队长介绍,电捕鱼不但严重破坏鱼类资源的生态平衡,而且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是国家严厉打击的违法行为。根据国家《渔业法》的相关规定,除没收作案的电捕工具外,这两名行为人还将受到最高5万元的罚款。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