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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困难群众移植器官及造血干细胞最高救助10万元
2017-11-10 11:03: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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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11月10日讯 11月8日,盐城市社会救助中心联合相关区民政部门对因患重大疾病申请托底救助的6户困难家庭进行材料审核,最终批准给予其中4个接受器官或造血干细胞移植的对象家庭每户10万元的一次性专项救助,2个接受器官移植后服用抗排异药物的对象家庭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专项救助。

  盐都的小兵(化名)于2016年7月在苏州市附属第一医院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其母为供体,累计花去60多万元医疗费,在医保补偿后,个人自付28万余元。移植后,小兵经常感染,常去苏州治疗,其居所需定期消毒,并需持续服用抗排异药物,庞大的费用让这个原来就不富裕的家庭负债累累。

  今年7月1日,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盐城市市区困难群众托底救助试行办法》正式施行,文件载明:市级托底救助分为重大疾病专项救助、特别重大疾病救助、特别重大支出救助、市级临时救助和关爱帮助救助等5种。其中,重大疾病专项救助里规定,因罹患尿毒症、白血病等特别重大疾病,须实施器官移植或骨髓移植的,在正常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补助后,一次性给予10万元重大疾病专项救助金;从移植后的次年起,三年内按实际情况每年给予服用抗排异药物救助1至3万元。

  由于这个政策的施行,小兵家庭申请托底救助。经核查,其家庭5人,爷爷、父亲打零工,奶奶种田,母亲专门照顾他,家庭经济收入有限,其家庭名下亦无车辆、社保、税务、二套房产等相关信息。根据政策,小兵和另外3个家庭获得一次性10万元的重大疾病专项救助。

  据悉,本月底前,市社会救助中心还将对一批申请托底救助的家庭进行审核,让符合条件的对象家庭及时得到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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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