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0月16日讯 “退休手续办好了,证也拿到了,可以顺利领养老金了。”昨天上午,家住盐城市区惠民苑小区的蔡文忠想提醒大家,办理退休时,档案遗失先别慌,只要到档案馆找存根,核对工龄后就可顺利办理。
蔡文忠于1957年7月出生,1978年参加工作,已满60周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多年前,单位改制下海经商,当时未重视档案材料的转移保管。”蔡文忠说,当年忙于生计,根本就没考虑过退休事宜。今年7月,蔡文忠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发现自己的档案遗失了。“亭湖区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建议我先到档案馆找进单位的介绍信存根、历年工资表等材料。”蔡文忠提供出相关材料,经审核,顺利办理了退休手续。
据亭湖区人社局副局长谭习雷介绍,档案遗失这种情况并非个案。参保人员在办理退休时如个人档案遗失,可以先到办理招工手续的相关部门或档案馆查找“招工录用通知书”、原单位或主管部门招工文书档案、介绍信存根等。相应材料收集齐全后,可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确认、审核,经审批核定后再办理退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