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江苏网10月12日盐城讯(记者 程光)10月11日,盐城市物价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近期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盐城市物价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卞长春主持会议,综合法制处、工农产品价格处、价格监测中心负责人就有关情况向媒体作了发布。
盐城市物价局综合法制处处长程志平介绍了今年以来盐城市推进价格改革工作情况。今年1月1日起,民用气第一阶梯价格由每立方米2.10元调整为2.40元,仍处于全省最低行列,特困户免费用气量由每年72立方米提高到84立方米。
此外,今年1月1日起,盐城市区污水处理费由每吨0.95元调整为省定低限标准1.20元;民用自来水第一阶梯价格由每吨2.80元调整为3.05元,处于全省中下游水平。会同财政、环保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试行污水处理费差别水价政策的通知》,根据环保信用评价等级,对企业实行差别水价政策;明确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有偿使用费标准及交易基准价格,引导重视生态保护。组织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业务辅导,指导各县(市、区)抓紧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政策精神。
程志平还介绍称,今年以来,盐城市物价局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价格机制改革《实施意见》为主线,坚持市场决定、放管结合、改革创新、稳慎推进的原则,顺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势,克服各方面困难,在医药价格改革、审批收费改革以及其他价格改革等方面均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盐城市物价局工农产品价格处处长周建在发布会上通报了盐城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降低情况。周建说,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根据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文件精神,经盐城市政府同意,自9月1日起,市区工商业用天然气中准价格由3.26元/立方米降低为3.16元/立方米,同时将每年的1、2、3、12月份上浮不超过10%、最高不超过3.50元/立方米,其余月份上浮不超过5%,统一为上浮不超过5%、最高不超过3.32元/立方米,每立方米最高下降0.18元,全省降价幅度最大;车用气价格由3.69元/立方米(5.32元/千克)降低为3.59元/立方米(5.18元/千克)。
随后,盐城市物价局价格监测中心主任赵红兵作了三季度盐城主要商品运行情况分析。根据价格监测数据显示:三季度,盐城市场粮食价格以降为主、食用油价格升多降少、肉禽蛋价格有升有降、水产品价格涨势明显、蔬菜价格涨跌互现。
工业生产资料方面,据三季度价格监测数据显示,重点监测的五大类26个品种,呈“18升2降6平”的运行态势。监测结果显示:三季度,盐城工业生产资料价格同比涨幅明显,18个上涨品中,涨幅在二成以上的品种占67%。
农业生产资料方面,三季度,正值秋粮成熟的重要季节,盐城农资市场行情非常看好、整体销售价格看涨。三季度,重点监测的19个品种中,与去年同期相比,“15升3降1平”。其中,化肥价格全线飘红,后期行情或将以平稳运行为主。农膜农药涨多降少,短时间内下跌行情得以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