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截图_20240920153326.jpg
盐城警方“净网清源”行动 打击网络谣言“零容忍”
2017-09-29 10:30: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张天鹏 薛斐  
1
听新闻

  中国江苏网9月29日盐城讯(张天鹏 薛斐)7月26日上午,郝某为泄私愤,在射阳汽车站北门口车内,边偷拍运政人员聊天视频边辱骂运政工作人员,最后还将视频发到微信群中,被大量转发,严重影响了网络公共秩序,对受害人的名誉和心理造成了极大的伤害。9月24日,在盐城警方开展的“黄海八号”行动中,郝某被射阳县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予以行政拘留五日。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在方便网友互动交流、表达意见、舆论监督的同时,也成为谣言传播的温床和工具,特别是随着自媒体平台的快速发展,传播网络谣言、散布污言秽语、发布违法有害信息等不良现象时有发生,给公民权益和社会秩序造成了不小的损害。

  为净化网上舆论环境,整治和规范互联网秩序,从8月份开始,盐城警方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净网清源”集中统一行动,紧盯网络制造传播谣言、网上煽动滋事、网络敲诈勒索、黑客攻击破坏以及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等突出问题,严打涉网违法犯罪。截至目前,盐城警方依法处置网上制造散布谣言类违法犯罪人员60人,其中刑事拘留9人,取保候审1人,批捕5人,行政拘留25人,教育训诫13人,罚款7人,利用“盐城网警”公开巡查执法账号“拍肩膀”警示轻微违法网民585次;侦办网络水军、网络传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及黑客类涉网犯罪案件14起,抓获违法嫌疑人55名,批捕6人;检查重点联网单位259家,依法发送安全隐患告知书89份;与网络交易平台以及危险物品从业单位签订责任书共271份;检查网吧533家,依法处罚违规经营网吧31家,全力营造清朗和谐的网络空间。

  盐城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言行要负法律责任。广大网民要增强依法上网、文明上网的意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网络平台要强化社会责任和法律意识,加强网络信息审核管理,对网络谣言不能放任不管,否则将面临法律惩处。按照“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互联网群主要自觉规范群聊行为,履行群聊内容监管职责,发现群成员发布违法违规信息要及时提醒,直至将其踢出群聊。如果群主不履行监管职责,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近期打击网络造谣滋事典型案例:

  1、滨海县公安局依法处理1名网络造谣滋事人员。滨海县公安局接网警志愿者举报:9月17日11时许,有网民在微信群中发布消息称,因彩礼纠纷,我市滨海县一男子将女方家灭门,致7人死亡,并附有多段血腥视频。经查,近期滨海县境内并未发生相关案件,该谣言已变换发生地点在全国多地传播。刘某在外听说相关消息后,明知消息不实,仍编造谣言发布在微信群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滨海县公安局以涉嫌网络寻衅滋事罪依法对刘某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2、响水县公安局依法处理2名网上煽动闹事人员。7月31日,响水网警巡查发现有网民在“响水文华出租车业务”微信群中煽动该公司出租车司机罢运闹事,受其蛊惑,并在其组织下,40余辆悬挂横幅的文华出租车于当晚6时集中停放在滨海县第一小学门前的公用停车位上,并延续至次日上午,引起众多市民围观。经查,煽动组织者为王某、张某前,响水县公安局以涉嫌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分别给予该二人行政拘留10日和5日的处罚。

  3、盐都区公安局依法处理4名网络造谣人员。近日,盐都区局一举查处4名网络造谣的违法行为人。9月6日上午11时左右,盐都区规划局、城管局工作人员到尚庄镇姚伙村,对村部西侧的违建建筑进行强制拆除。后盐都区公安局接到报警称:尚庄镇姚伙村村部西侧有人阻碍执法,立即组织警力到现场进行处置。经工作,仍有5人躺在违章建筑内,并称被工作人员打伤。为保障城管部门合法执行公务,民警联合特勤将该5人强行带离,并送至医院进行检查。经查,该5人无人受伤。事发后,部分网民散布有关该事件的谣言,造成了极坏的影响。盐都区公安局获悉后,立即成立专项工作组,全力调查网络造谣传谣行为。目前,已查获4名网络造谣违法行为人,并均已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4、射阳县公安局依法处理1名网络诬告人员。近日,射阳微信朋友圈传播了一段“射阳港城实验小学老师、家长打学生”的视频。射阳县局发现该视频后立即组织开展调查。经查:该小学一年级(19)班女生刘某上课连续哭闹致使班级正常教学秩序得不到保障,该生家长在教育孩子时打了她孩子,该情况被隔壁班学生家长张某某拍摄并发到微信群里,群内好友林某在没有核实事情真相的情况下进行了转发。警方经核实发现内容与事实不符,立即责成其删除该网贴,向受害学校公开致歉。目前,行为人向学校致歉并将致歉内容拍成视频发到网上,将社会影响最低化。

  5、滨海县公安局依法处理1名散布谣言人员。8月18日,“盐城微看点”微信公共号推送一则题为“盐城滨海注胶猪肉黑幕曝光,先注化学剂再注水。滨海刚查出的黑心商家搞出来的致癌猪肉,滨海人相互转发下”的视频新闻。经核实,该新闻不符合实际情况。滨海县公安局随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查,该公众号负责人郭某严为增加公众号关注度,将2012年媒体报道的盐城滨海注水猪肉视频发到网上,并修改原标题“盐城滨海注胶猪肉黑幕曝光,先注化学剂再注水”内容,添加了“滨海县刚查出的黑心商家搞出来的致癌猪肉,滨海人相互转发下”字眼。截止8月20日,该条信息点击量已超过十万,造成较坏社会影响。郭某严因涉嫌散布谣言被滨海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3日。

标签:
责编:华诚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