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9月20日讯 前天,盐城市民王女士给盐城晚报帮办平台打来电话称,她与李某均系丧偶老人,两人认识后为了相互照顾生活,便决定生活在一起,但因各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结婚登记。“老李的子女不在身边,平时都是由我来照顾他的生活。”王女士说,前不久,李某因病去世了,她想咨询一下,李某留下的遗产她是否有权继承?
盐城晚报记者为此采访了江苏哲睿律师事务所的王凤阳律师。王律师介绍,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对于王女士所说的情况,《继承法》也有相应规定。根据《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