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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小区有哪些公共收费项目业主需要弄明白
2017-09-12 09:02: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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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9月12日讯 9月7日,报道了市区一些小区低层住户对电梯运行费用如何缴纳有质疑。报道引发读者的关注。除了电梯运行费之外,小区里还有哪些公共收费项目,会让业主搞不清楚状况?记者帮你作了一番盘点。

做到规范公示,能化解不少疑虑。

  缴费标准引热议

  9月7日,报道了市区一些小区低层住户对电梯运行费用如何缴纳提出质疑,部分业主认为,低层业主应该酌情减少电梯运行费用的承担比例。报道引发了许多读者的关注,同时,也有不少业主提出对小区其他一些费用缴纳方式的质疑。昨天上午,记者咨询了相关部门专业人士,对此予以解答。

  “我同事住的小区,一二楼业主缴费标准就比高层低一些,但我家却是和高层一样,全额缴费。”市民宋女士家住在一楼,看了报道后给记者打来电话,认为一楼住户不使用电梯,即便应该承担电梯维保费用,可电梯运行的电费等能耗费,为什么要不用电梯的业主来分摊呢?

  但也有业主认为,低层住户同样应该承担一部分电梯能耗费。“新建小区都有地下车库,即使是一楼的住户,也是要乘电梯去地下车库的,并不是完全不用电梯。”市区橡树湾小区业主陈欣认为,只要用了电梯,就应该付费。当然,低层用得少,可以比高层少付一些。他觉得最好的办法,是根据楼层来定档收费,“例如几层以下是一个标准,几层到几层是一个标准,几层以上是一个标准。”

  这些费用业主要弄清

  1.空置物业如何收费

  宋女士对记者说,她还有一个疑问需要厘清。宋女士生了孩子以后,公公婆婆都搬到了她家带孩子,到现在为止已经一年多了。这一年多来,公婆那套住房根本没有住人,可是物业费仍然是足额缴付的。宋女士想问,这到底是否合理?市物管中心业务管理科负责人葛红刚解释,根据相关规定,因业主原因未及时办理入住手续,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或未使用的物业,期间的物业服务费按约定标准的70%缴纳。

  那么,业主虽然入住后,但有一年多时间因故没有居住,这段期间该怎么缴费呢?葛红刚认为,只要业主提出证据,证明自己这段时间确实没有住在小区里,也是可以按70%的标准来缴费的。

  2.业主车位停放费咋收

  采访中,有市民提出,小区汽车停车位,业主拥有专有权的,是否该减半收费?对此,葛红刚告诉记者,在7月初,市物价部门和房管部门联合出台通知,明确了市区住宅小区汽车停车位(库)租金标准等事项,其中规定利用小区内的公共部位设置的汽车停车位,只收取汽车停放费,不收租金,停放费按地面停车不超过60元/月辆,地下停车不超过50元/月辆的标准收取。业主拥有专有权的停车位(库),按原标准减半收取。

  “因此,如果业主有专有权的车位,汽车停放费应该只收一半。”葛红刚表示,汽车停放费由物业服务企业或专业管理机构收取,用于车位、车库的公共设施设备运行能耗及维护、保洁、秩序维护、管理服务人员费用以及法定税费等。

  葛红刚认为,小区里的一些公共设施设备的费用如何分摊、收取,一是要遵循相关的法规,二是要遵从广大业主的意志。所以,小区应尽量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委会,了解多数业主的意见,从而制订符合多数业主意愿的收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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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