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非机动车驾驶人:
根据盐城市公安局、盐城市城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停车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要求,如你的非机动车因未按规定停放已被拖移,请你持本人身份证、车辆购买发票(或其他证明材料)和车辆钥匙,到盐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罚没品仓库领取,地址:文港路与海纯东路交会处市固体废弃物处置管理处大院内(文港路一直朝北至海纯路右拐)。
特此告知。盐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