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9月7日讯 今后,工业企业在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前提下,开展技术改造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将不再审批。9月6日,市编办审改处处长沈国军在接受盐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深化“放管服”(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既是我市加快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企业、群众的迫切期盼,该项改革举措的推行在全省尚属首家。
“零用地”技改项目“不再审批、有效监管”是指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工业企业在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前提下(含新建、扩建、改建、单纯购置等技术改造项目类型,也包含企业利用其他企业空闲厂地或厂房开展技术改造项目类型)开展符合本地区产业规划、技术标准、相关准入性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实行承诺验收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不再审批。
“今后,项目单位仅需提交加盖项目单位公章及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登记信息单》,对项目符合产业政策情况一并作出承诺即可。”沈国军说,“零用地”技改项目将按属地原则,由牵头部门组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召开项目联审会,对是否适合“不再审批”进行联合初审,对符合“不再审批”项目在一个工作日内提供由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一次性承诺事项告知单》,明确企业须出具的承诺事项清单和相关要求。未列入清单的事项,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不得要求企业另行提交材料。
企业所要做的是,根据《一次性承诺事项告知单》,分别填写“盐城市工业企业‘零用地’技术改造项目XXX事项承诺书”。政务服务部门将设立“零用地”技改项目审批窗口,报“零用地”技改项目统一接件窗口。不同类型项目需办理相应承诺为:纯厂房建设项目需办理环保、安监、建设、规划、消防、气象事项承诺;纯设备技改项目需办理节能、环保、安监事项承诺;既有厂房建设又有设备技改项目需办理所有事项承诺。
“9月~11月份,将先在县(市、区)试点推行,12月份总结改革经验、成果,进一步完善后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复制。”沈国军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