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9月1日讯 一男子因跟老板讨薪不成,爬上一栋在建楼房第16层的脚手架,扬言老板不给所欠的12500元工资,就从楼上跳下。盐城市边防支队黄沙河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帮助欲跳楼男子讨回工资的同时,于8月29日对他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8月28日下午3时许,黄沙河边防派出所接到报警称,一名男子在讨要工资未果的情况下,爬上在建高层楼房16楼的脚手架,扬言要跳楼。民警李运宇、曾凡一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了解事情经过,声称要跳楼的男子姓谢,在一艘渔船上打工,因与船老板曹某有劳资纠纷,讨要工资无果后爬上高楼欲跳下。
为了防止意外发生,民警李运宇联系110指挥中心通知消防车、救护车到场,并疏散了楼下围观群众。民警曾凡一爬到16层高楼上安抚谢某情绪。尽管民警经过一小时的说服,但谢某称必须要船老板将工资结清才下楼。当天海边风比较大,脚手架左右晃动着,情绪激动、僵持许久的谢某很有可能意外坠落。
此时,后赶来支援的民警崇峰急中生智,召集同事拼凑了6500元“工资”给在现场的谢某朋友,让他电话联系谢某说已经拿到部分工资。信以为真的谢某听说民警已经帮他拿到工资,遂从16层高楼的脚手架上下到地面。事后,经民警协调,船老板曹某支付了谢某12500元的工资。次日,黄沙河派出所民警按照有关法律条例,对谢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射阳警方提醒市民,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可以向劳动保障、法院等部门投诉、举报或起诉,万万不可采用非法手段来讨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