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8月15日盐城讯(王好 宋琪雯)近日,盐城市射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仅用48小时,成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件。

肇事逃逸 伤者最终不治身亡
今年7月16日15时24分,射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110指令称:在射阳县射四线与四明镇塘合村中心路交叉口发生交通事故,一辆三轮摩托车与二轮摩托车相撞,二轮摩托车驾驶员受伤严重。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事故现场。事故现场,只有一辆倒地的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及驾驶员已不知去向。救护车随后将受伤伤者送到医院,第二天,民警得知摩托车驾驶员因伤情严重抢救无效死亡。
办案民警茅金鹰勘验发现,车辆两侧有明显的刮擦痕迹,而与其相撞的三轮摩托车却不在现场,由此断定,这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民警立即与报警人取得联系,报警人称其并没有目睹车祸发生,只是恰巧路过,当时的三轮车车主还是在现场的。报警人还告诉民警,与二轮摩托车相撞的是一辆蓝色的三轮摩托车,驾驶员是一名中年男子,当时车上还载着一名中年妇女。

抽丝拨茧 推演还原案件
事发路口没有监控,无法还原事发经过。办案民警便根据车辆撞击方位,断定肇事车辆是由东往西开。
随后,民警在事发现场东侧大约一公里的路段调取了监控录像,录像中显示,在事发前约3分钟左右,有一个中年男子驾驶一辆三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后面货箱还坐着个中年妇女,但监控中该三轮摩托车没有牌照,所以无法确认车主的身份。随后,民警们带着监控画面截图在附近走访,但并没有人认识这名嫌疑人。案件侦办再次陷入了困境。
民警茆金鹰通过与受害人家属进行交谈得知,受害人的家就在事发十字路口的西侧,而受害人当天就是准备开车回家的,那么当时受害人应该不会转弯。那唯一的可能就是三轮摩托车在左转弯的过程中与二轮摩托车发生了相撞,在事发路口,当时若真是左转弯向南,那么,嫌疑人很有可能就在四明镇的塘合村。

走访调查 锁定嫌疑人
案发后第二日,民警带着监控截图来到塘合村找到了该村书记,村书记看了监控截图后很惊讶,称图片中驾驶员有谢顶特征,而本村五组宋某家就有辆三轮摩托车且外貌很像。
随后,民警在书记的带领下来到了宋某家里,此时宋某家中没人在。书记便通过电话联系到了宋某,称有急事,让其赶紧回来。
宋某回到家看到民警时,一脸慌张。民警将宋某与他老婆分开进行了询问。宋某对民警的询问称一概不知,根本没有这回事。而宋某的老婆却在谈话过程中显得犹犹豫豫,吞吞吐吐。
在宋某的指认下,民警找到了他家中三轮摩托车,民警在三轮摩托车左侧车厢板上发现了很明显的刮擦痕迹,宋某无法解释该痕迹是如何造成的。而就在此时,与宋某老婆交谈的民警传来消息,已全部招供。在铁一般的证据面前,他不得不承认他肇事逃逸的事实。宋某称,案发后他并没有立即逃离现场,下车查看后发现摩托车驾驶员头部流了很多血,一动不动的躺在地上,他也非常害怕,心想反正车子也没有牌照,周边又没有人认得他,干脆就开车逃离了现场。至此,该案件成功告破,距案件发生的时间不到48小时。目前,宋某已被射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种性质十分恶劣、情节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发生交通事故后,要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报警。《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因逃逸致使受害人死亡的,依据刑法规定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