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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一培训机构非法聘用“黑外教” 单位和外教均被罚
2017-08-14 15:37: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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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8月14日讯 市区一家英语教育培训机构因为聘用“黑外教”担任培训教师,被查了。8月12日,城南警方依法对涉嫌非法雇用外国人的单位给予1万元罚款的处罚,对涉嫌非法就业的外籍人员给予5000元罚款处罚。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调查。

  8月11日下午4点半,市公安局城南新区分局治安大队组织力量,对全区使用外教的培训机构场所进行专项清理排查,突击检查位于市区宝龙广场的一家英语教育培训机构。当查到一名外教时,民警核查发现其相关资料与此前报批的外教名单不符。当民警就此与涉事培训机构进行交涉时,该名外教竟擅自离开。后被民警追上去,叫回来接受调查。

  “这名外籍女子来自南非,现年35岁。其男友持工作签证在该教育培训机构任教,而她本人却从今年7月下旬开始持学习签证,以50—100元/课的价格,在此教授英语。”民警贾振宇说,该名南非籍女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的相关规定,因此除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外,对其给予5000元罚款的处罚。同时,她还将面临限期出境,并不得入境的处罚。对于涉嫌非法雇用外国人的英语教育培训机构,警方将依法给予1万元罚款的处罚。

  实际上,少数教育培训机构为博人眼球,非法聘用不具备教学资质的外国人担任“外教”,制造师资力量雄厚的假象,不仅会造成培训市场良莠不齐,甚至还会带来一些社会治安问题。“去年,我们在对使用外教的教育培训机构场所进行专项清理排查时,曾查出一对25岁左右的乌克兰籍‘外教’有盗窃前科。”贾振宇说,“他们曾在宝龙广场一服装专卖店里,因涉嫌盗窃运动服而被警方传唤调查。经查,他们除持有的是访问签证外,其本身英语口语能力并不过硬。”

  警方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必须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外国人违反规定工作、就业的,将受到罚款、拘留等处罚。聘用、雇用无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或聘用、雇用超出工作许可范围、勤工助学规定的外国人的企业、单位,将受到1万元至10万元罚款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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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