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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阜宁法院用心用情用法 快速执结一起涉军租赁案件
2017-07-26 17:19: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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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7月26日讯(通讯员 周立虎 唐修军)今日,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对一起涉军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强制执行,将阜宁县东沟镇境内一处部队老营房,及设施交付给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房地产管理局盐城分局,依法维护了部队的合法权益,严格落实了对涉军案件“快立、快审、快判、快执”工作要求。

  从1995年起,阜宁县东沟镇周某开始租赁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房地产管理局盐城分局位于镇内的一处老营房作为厂房使用,每年签订租赁协议。因市场萎缩,从2015年起,该厂没有实际经营,周某也没与盐城分局签订租赁合同。2017年1月9日,盐城分局向阜宁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收回房屋,当日立案,春节后第三天即2月6日开庭审理,2月15日作出判决,判定周某交付涉案建筑并给付房屋占有使用费。

  判决生效后,周某一直未能履行法定义务。盐城分局于6月5日向阜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执行局长阎萍亲自执行此案,依法对周某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进行了查询,冻结银行账户,多次找周某做释法工作。7月25日,执行人员冒着40度的高温(如图),与军分区房产负责人一起到涉案场所进行现场勘察,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协调,终于达成得和解意见,现场对房产办理交接手续,对周某的账户进行实际扣划转账。

  阜宁是著名的革命老区,历来有拥军爱民的光荣传统,多次获得“双拥模范县”称号。这次执行,不仅显示了阜宁法院的执行能力和效率,还有效地将中央军委《关于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通知》精神贯彻落实到实处,同时也提高了群众的法制观念,达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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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方武杰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