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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司法局:进位争先谱写改革发展新篇章
2017-06-27 10:02:00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王静 陆树旺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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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6月27日盐城讯 近年来,盐城市响水县司法局紧紧围绕省厅市局的要求和该县经济发展部署,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打造队伍激活力,以强化调解提能力,全面加快推进司法行政转型发展,进一步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各项工作均实现弯道跨越进位。

  2016年度响水县司法局绩效考核由上年度位居全省县(市、区)末位上升至第37位,前进63位,并荣获盐城市司法行政系统综合工作一等奖。

  改革创新促动力

  4月8日,响水县在法治文化广场开展“法治惠民、12348在行动”江苏省第三届“司法日”主题宣传服务活动,为前来咨询的市民提供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这次法治宣传活动,工作人员都把法治宣传材料送到我们手头里来,以后我们遇到法律问题,就可以自己对照材料维权啦。”该县居民蔡立梅开心地说。

  活动当日,响水县司法局共发放宣传资料2300余份;发放宣传品500余件;接受群众法律咨询250人次;免费接受法律援助案件6件,公证事项2件,司法鉴定案件1件;指导群众扫码关注12348;发放征求意见函120余份,收到社会各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共计90条。

  “此次省第三届司法日活动,我们通过寓教于乐的形式,向群众进行法治宣传。同时,让更多的群众了解12348,会用12348,从而更好地为群众提供快捷高效的法律服务。”该局局长吴红卫表示。

  响水县司法局坚持效果导向,全面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对外以更加融合开放的工作方式放大整体优势,加强与其他政法部门、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的沟通联系,利用各类资源协同作战。对内打好“组合拳”。该局灵活运用人民调解、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手段,更富成效地创建平安和谐、群众乐居的良好环境。设立“便民服务墙”,开通法律服务信用信息查询平台,探索建立12348法律服务队,设立“法律诊所”,提供民意访问征集、预约上门服务等便民举措,让群众享受更加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该局还坚持需求导向,全面提升基础建设质量。落实基层基础建设“365”工程深化年行动,全力推进局所站“五化”建设。在全面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增强司法所在基层的话语权和协调处置能力。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为主要服务内容,打造司法站升级版,实现“六有”、“六统一”。

  坚持科技导向,全面推行“互联网+”模式。该局通过实施智慧调解、智慧矫正、智慧传媒、智慧平台的方式,积极构建“智慧法务”体系,深度融合司法行政职能。此外,进一步完善一体化智能平台系统,加强数据采集、优化业务流程,做到数据分析更加精准深入、业务协同更加高效顺畅。加快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提档升级,强化“线上+线下”“现场+远程”等服务模式,真正实现司法行政服务与群众生产生活的“零距离”。

  坚持深化改革,全面提升法律服务质效。该局大力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继续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重点做好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军人军属和低收入户法律援助工作。推进律所“规范化、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建设,全力打造律师服务品牌,组建律师企业法律服务团,大力推进政府和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积极实施“一村一顾问”制度,将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和“一村一顾问”列入年度法治惠民工程。

  该局注重拓展公证服务领域,切实提高公证服务能力。提升县级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水平,发挥其牵引基层“一所三站点”的龙头作用,进一步提升实战化水平,最大限度地让法律服务对象体会到获得感。

  队伍打造激活力

  响水司法局坚持“严管厚爱”的原则,努力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纪律严明、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

  开展“双向选择”增动力。该局自实行司法所垂直管理后,已在全县15个司法所中推行“双向选择”新举措,即:根据月度、季度和年终的考核结果,司法所长可以“不选择”留用工作不实、不认真学习的人员;反之,司法所工作人员也可以“不选择”在考核结果排名靠后的司法所工作。局党组在年终人事调整时,依据选择结果,结合工作实际,实行“双优组合”。2016年,根据“双向选择”结果,调整岗位2人,诫勉谈话4人,司法所人员的工作主动性、创造性明显增强。

  开展岗位交流激活力。该局通过对政法专编人员进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使用,实现局机关与基层司法所之间纵向交流、司法所之间横向交流、局机关科室之间相互交流的动态管理机制。据介绍,该局已先后选派工作成绩突出的3名机关年轻同志到基层司法所担任所长,同时选调2名司法所优秀人员到局机关工作;提拔2名在司法所工作经验丰富的年轻同志,到其它司法所担任所长;在局机关内部,根据各科室工作性质、业务特点、个人能力进行重新组合,3位科长进行了轮岗,科室之间的业务交流和合作得到加强,实现了全系统人员优势互补。

  开展综合锤炼提效能。响水司法局坚持固定时间学,每周五下午3时至6时为固定学习时间,全系统人员必须按时参学;采取倒逼机制学,每次学习培训由2名科室长、司法所长轮流上台讲课,倒逼他们熟练掌握业务知识,当好业务工作“排头兵”。集中培训讲,凡新进人员必须集中学习培训一周,由各科、室负责人分别授课,讲解司法行政各类业务知识;跟班科室学,将新进人员分组轮流到各科、室跟班学习两周,了解和熟悉各科、室业务知识具体操作方法;下到基层炼,要求新进人员必须到基层司法所学习实践两个月,了解社情民意,掌握基层司法所工作业务,提升“能上能下”的工作能力。

  考试考核促效果。每期培训会前,局政治处负责人会提问前一期培训内容,检验知识掌握情况,培训结束后由政治处在培训题库中随机抽取题目对所有参学人员进行闭卷考试,考试成绩记录存档,推动全体人员形成自觉学习的良好氛围。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该局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今年初,该局有两名司法所长获得响水县“十佳政法干警”称号,全体干警进位争先的意识明显提升,为全面完成今年各项司法行政工作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

  强化调解提能力

  为着力提升调解效能,实现矛盾纠纷调处转型增效,该局创新工作机制,按照“四统一”标准,强化“派驻制”调解工作室建设。

  人员统一招聘录用。“派驻制”专职调解员招聘工作由该局统一负责,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培训上岗等程序严格进行,将招聘的33名专职调解员重点充实到公安派出所、交巡警中队、基层法庭等人民调解工作室,目前,全县33名“派驻制”专职调解员全部招聘配备到位。

  场所统一标准设计。“派驻制”调解工作室按照“四有”要求进行统一设计,有办公用房:按办公室、调解室不少于两间标准,由当地的所、队、庭负责提供;有办公设施:办公桌椅、电话、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统一配给;有牌子:调解工作室门牌统一挂“响水县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某某所、队、庭调解工作室”牌子;有章印:调解工作室统一刻制“响水县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某某所、队、庭调解工作室”印章,便于调解协议书使用。

  岗位统一设定调配。“派驻制”调解工作室人员岗位设定根据所辖区域大小、人口数量、工作业务量等因素,由该局统一进行调配,在人员定岗上实行就地、就近原则安排,便于调解员开展工作。

  经费统一保障使用。“派驻制”专职调解员工资、办公经费等由县级财政列入年度预算进行全额保障,县财政按调解员工资标准拨付到司法局账户统一保障使用,该局实行月度工作考评,依据考评结果按时进行发放。

  截至目前,“派驻制”专职调解员协助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85起,调处成功率达99.3%,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同时,此做法受到省司法厅领导的充分肯定,要求各地加以借鉴并推广。(王静 陆树旺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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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良琴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