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一早,射阳无人机爱好者叶雄鹰(右)就来到了市航空运动协会实名登记点,咨询实名登记事宜。
中国江苏网6月2日讯 6月1日起对最大起飞重量在250克以上的民用无人机开始实施实名登记注册,已购买无人机的个人,须在今年8月31日之前完成登记注册。逾期未注册,其行为将被视为违反法规的非法行为。
无人机有了“身份证”
昨天,是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正式启动日。
目前,市航协有会员200多名,近百人持有重量250克以上的无人机。他们中大多数人都经过了系统的专业培训,取得了ASFC驾驶证和新华网航拍证。
市航空运动协会理事长陈惠彪告诉盐城晚报记者,实名登记只是无人机管理的初步阶段,“现在全市重量在250克以上的无人机至少在6000架以上,而接受过系统训练的机主微乎其微。”
当天,盐城航协无人机实名登记点有50多架飞机领取了“身份证”。“虽然无人机需实名登记,但航模目前暂不需要实名登记。”陈惠彪告诉前来咨询登记信息的会员们。
机场净空保护区不能飞
盐城晚报记者昨天从盐城南洋机场获悉,早在2013年11月18日,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就发布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该规定主要就是为规范“无人机”的飞行行为。
南洋机场工作人员表示,无论是微型无人机,还是风筝、孔明灯,在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内都是禁止释放飞行的,如果市民发现有人在净空保护区范围实施上述行为,都应当及时制止,并与盐城南洋机场取得联系,共同保护航空安全。
盐城晚报记者昨天了解到,2013年8月21日,盐城南洋机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有关规定,划定了盐城南洋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
2013年4月28日,市政府印发了《盐城南洋机场净空和航空电磁环境保护办法》。办法第八条规定,禁止在依法划定的盐城南洋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动物和风筝、孔明灯等其他物体。“这里的其他物体就包括了无人机。”机场工作人员明确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