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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新推促进居民增收的政策意见 条条是“干货”
2017-05-25 10:22: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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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5月25日讯 聚焦富民,拿“干货”、出“实招”。近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聚焦富民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的十条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富民十条”意见,加快富民兴市步伐,让老百姓的钱袋子鼓起来。按照目标,到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收入水平苏北领先。

  推动充分就业

  每年新开发就业岗位2万个

  《意见》提出要推动充分就业,每年新开发就业岗位2万个;每年促进1万人到智能终端、绿色制造等新产业、新业态及现代服务业就业;继续实施“515”引才计划,按规定兑现各项政策待遇;三年内政府每年购买500个以上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企业吸纳困难就业人员、初创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人员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每吸纳1人给予企业1000元补助;建立健全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服务体系,三年内帮助2500名有条件的残疾人实现辅助性就业。

  加大创业扶持

  个人最高可贷创业担保贷款30万元

  《意见》提出加大创业扶持,实施“创业盐城”行动计划,加大金融服务创业力度,设立盐城市天使投资基金,支持创业载体建设等。其中,促进金融资本更大力度流向实体经济,其中对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营运企业可优先给予最高500万元科技贷款支持;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个人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30万元。全市每年吸引万名大学生、在外有成人士、农民工等群体返乡下乡创业。每年遴选50个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按每个项目2万元标准予以奖补。

  强化技能培训

  实施企业在岗职工三年轮训计划

  《意见》提出强化技能培训,实施企业在岗职工三年轮训计划,改善技术工人结构,壮大“盐城工匠”群体。实行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进校园、进园区、进企业、进村镇、进外出务工人员集中区”。将创业培训补贴列入再就业资金支出渠道,全市每年开展创业意识培训10000人、创业能力培训1000人;设立创业精英培养专项资金500万元,全市每年培养创业精英500人。

  促进农民增收

  今年鼓励兴建千个“益农信息社”

  农民是聚焦富民的重点群体,《意见》提出要促进农民增收:壮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鼓励农民盘活资源,建设精品民宿、农家乐、自驾游营地等旅游设施;鼓励新型职业农民、返乡下乡领办创办创意休闲农业,鼓励发展电商平台等。其中,全市每年培训新型职业农民致富带头人1000人,人均培训经费3000元。对网上农产品销售额超200万元的平台,一次性补助2万元。2017年鼓励兴建“益农信息社”1000个,每建成一个补助1000元。

  鼓励投资理财

  允许改建房屋用于租赁

  《意见》提出要鼓励投资理财。其中,支持居民财产向资本转变,着力提高居民股权红利收入,引导居民参股创办企业,或出资入股、联合投资建设一批经营风险小、预期回报好的经营项目;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产权抵押和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质押等融资业务,每年累计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2亿元以上;大力发展房屋租赁市场,支持有条件的居民提高租金收入水平,允许改建房屋用于租赁。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调整后用地、用电、用气价格应当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提高工资收入

  逐步提高社区、村干部待遇

  《意见》提出,落实省政府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政策,力争将部分地区最低工资执行标准由三类地区调整为二类地区。及时落实公务员各类工资福利待遇,适时提高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控高线,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部分地区各类改革性补贴的标准和范围,逐步缩小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建立园区招商人员考核激励分配制度。逐步提高社区、村干部待遇水平,积极推进社区、村干部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调增社保待遇

  每年援助困难断保职工2000人以上

  《意见》提出,健全社会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机制,及时提高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退休人员、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等各类群体养老待遇水平;扩大“爱心助保”制度实施范围,每年援助困难断保职工2000人以上。扩大调整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增加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病种,降低个人先自付比例,提高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封顶线,进一步提高大病保险制度的落实,稳步提高医疗保障待遇。

  关爱特殊群体

  2020年全面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

  《意见》提出在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孤儿生活标准、实施托底救助民生三项保险等方面要关爱特殊群体。

  其中,全面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农村低保每年增幅高于城市低保3至5个百分点,确保2020年以市为单位全面实现城乡标准一体化。每个县(市、区)建成1至2所医养结合的失能失智特困人员养护院。提高孤儿生活标准,散居孤儿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200元增加到1800元,集中供养孤儿标准从每人每月1950元增加到2600元。严格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标准,将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纳入补贴范围。

  减轻群众负担

  3年改造3万户棚户区(危旧房)

  《意见》提出在教育、医疗、住房、政府定价机制等方面要有效减轻群众负担。

  教育方面,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一般困难、比较困难和特别困难的学生,按照省定平均标准的100%、150%、400%资助。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享受到公办学校免费就读的学位,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每生每年1600元的标准减免学费。

  住房方面,符合条件的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高校毕业生,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3年完成3万户(其中市区1万户)以上家庭居住的各类棚户区和城中村住房改造。

  推进精准扶贫

  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预算增加50%

  今年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预算增加50%,重点片区在县将争取的各类项目资金和财政支农资金的60%以上投向片区综合开发,将县级新增财力的10%以上用于扶贫开发。完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扶持政策,将大额担保贷款单户额度由1万元提高到2万元;整合各方扶贫资金,为所有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购买一份大病和意外综合保险。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成员发生重大疾病的,实行先住院诊治后缴费。实施“绿色扶贫”工程,向全市19.15万低收入农户每户赠送10株左右果树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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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