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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四统一”强化“派驻制”调解工作室建设
2017-05-15 09:57: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刘炳法 王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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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5月15日盐城讯 盐城市响水县司法局创新工作机制,提升调解效能,按照“四统一”标准,强化“派驻制”调解工作室建设, 实现提质增效。

  人员统一招聘录用

  “派驻制”专职调解员招录工作由县司法局统一负责,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培训上岗等程序严格进行,在原招录11人的基础上,近日再次招录22人,重点充实到公安派出所、交巡警中队、基层法庭等人民调解工作室,目前,该县33名“派驻制”专职调解员全部招聘配备到位。

  场所统一标准设计

  “派驻制”调解工作室按照四有要求进行统一设计。有办公用房:按办公室、调解室不少于两间标准,由所在所、队、庭负责提供;有办公设施:办公桌椅、电话、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由司法局统一配给;有牌子:调解工作室门牌统一挂“响水县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某某所、队、庭调解工作室”牌子;有章印:调解工作室统一刻制“响水县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某某所、队、庭调解工作室”印章,便于调解协议书使用。

  岗位统一设定调配

  “派驻制”调解工作室人员岗位设定根据所辖区域大小、人口数量、工作业务量等因素,由县司法局统一设定按2-3人进行调配,在人员定岗上实行就地、就近原则安排,便于调解员开展工作。

  经费统一保障使用

  “派驻制”专职调解员工资、办公经费等由县级财政列入年度预算进行全额保障,县财政按调解员每人每月2000-3000元工资标准,按序时拨付到司法局帐户统一保障使用,司法局实行月度工作考评,依据考评结果按时进行发放。

  今年1—4月份,“派驻制”专职调解员协助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85起,调处成功率达99.3%,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该做法受到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批示肯定,副厅长周红养要求各地借鉴响水规范“派驻制”人民调解工作室建设的做法。(刘炳法 王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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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华诚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