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5月5日讯 为了一饱口福,女婿陪着老丈人夜晚乘船捕捉青蛙,结果被人举报“住”进了派出所。昨天下午,城南警方表示,二人因涉嫌非法狩猎罪已被依法取保候审。
伍佑派出所民警李海盛说,4月21日晚7点多钟,他和辅警张桂春接110指令称,有人在城南新区伍佑街道珠溪铭苑小区附近一条小河里电麻鱼。他们赶到现场时,发现河中央及河畔有3个亮光,且不停移动,情况可疑。
“当时,有两个人头戴照明灯乘船停在河中央,岸边有一个人灭灯后跑了。”李海盛说,“我们责令二人把船停靠到岸边,当时船上放有电麻鱼设备,起初还以为是电麻鱼,准备把案子移交给渔政部门。后来,当我们把鱼篓子往水桶里一倒,发现竟然全是活蹦乱跳的青蛙。经清点,共有20只。”
随后,二人被民警依法带至派出所调查。经查,64岁的彭某在伍佑街道经营水产生意,另一名男子是他的女婿黄某,二人对抓捕青蛙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彭某辩称,他知道抓青蛙不对,却没想到这也违法。
李海盛说,青蛙虽是“三有动物”,不属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非法狩猎野生动物20只以上的,属于非法狩猎“情节严重”。此外,按照《刑法》第341条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市湿地与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副站长田伟说,青蛙体内含有寄生虫,尽管经盐淹、高温处理可以消灭寄生虫,但是由于农田里施用农药,昆虫体内也积聚了部分农药,青蛙吞食了这些昆虫会染上农药,人再食用含毒青蛙,容易引起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