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5月3日讯(通讯员周立虎)近日,江苏阜宁法院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成立。
据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旭东介绍,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是国家法律的执行者,居中裁判,定分止争,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自由。法官的人身、财产和住所安全等权益理应受到法律重点保护。维护法官权益,就是维护司法权威、维护法律权威、维护国家权威。
关于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的今后工作,黄旭东要大家依法履职,切实加大对法官权益的保护力度。对涉及破坏法庭秩序、暴力抗拒执法、侮辱法官、侵害法官及其近亲属人身安全等各类不法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相应制裁。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以彰显人民法院维护司法权威,保障法官权益的坚定决心。
他认为要通过定期收集并向社会公布阜宁法院“维护司法权威、保障法官权益”的典型案例,就重大事件代表法官对外发声等形式,让社会公众了解法治社会的基本底线,理解人民法院各项工作,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法官、尊重法庭、尊重法律的氛围,促进法治社会建设。
同时,要完善机制,形成保障法官权益的强大合力,迅速研究落实法官权益保障的紧急预案、危机处理、法官遭不实举报及网络侵权应对、法官身心健康保障等事项,在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心下,积极争取公安、检察、纪检监察部门等多方支持,形成保障法官权益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