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5月2日讯 出门游玩本是一件开心的事,但在酒店房间内不慎摔倒导致骨折就给旅程蒙上了一层阴影。不久前,入住东台某快捷酒店的王女士就经历了这样惊魂的一晚。由于酒店的卫生间设计问题,导致自己受伤,而酒店却认为自身管理不存在问题,一气之下,王女士与酒店对簿公堂。
没看清台阶不慎摔倒
脚踝骨折花去大笔医药费
今年3月18日,家在外地的王女士夫妇趁着周末的空闲驾车来到东台游玩。晚上,疲劳了一天的两人入住东台某快捷酒店,原本一切都是那么安逸舒适,结果不久却发生了险情。
王女士在上厕所的时候,由于没有看清卫生间门口的台阶,不小心摔了一跤,扭伤了脚踝。原本王女士也没放在心上,以为休息一会就能消肿,结果脚踝的伤情不但没有缓解反而持续疼痛,站立更是不可能。见此情况,王女士的丈夫赶紧背着她去了医院。经医生诊断,王女士为右侧双踝骨折。接下来的日子里,王女士为此花去大笔的医药费,由于在家养伤无法工作,只能向自己单位申请长期病假。
要求酒店赔偿时产生矛盾
双方庭审中各执一词
事发之后,王女士多次与酒店交涉,要求赔偿,但是酒店的赔偿数额根本抵偿不了自己的医疗费用。面对久拖不决的局面,王女士一纸诉状将酒店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自己的医疗费以及损失共计92600元。
庭审中王女士称,按照一般常识,酒店房间中配套的卫生间地板应当与卧室处在同一水平面上,但是自己所住的酒店卫生间门口竟然有一个三厘米的台阶,且酒店房间灯光昏暗,根本就没办法注意到这个台阶,自己才会被绊倒造成骨折。她认为房间的设计缺陷是导致自己摔倒的主要原因,所以酒店应当对自己的损失负责。
酒店则认为,房间的设计不存在缺陷,酒店在经营过程中不仅尽到了安全提示义务,也采取了安全防范措施,例如在卫生间淋浴房门口放置了防滑垫、地巾、马桶水箱上方也有防滑的提示,台阶上也标有“小心台阶”的字样。王女士作为成年人,应尽到对自身合理的安全注意义务,造成受伤是因为王女士自身存在重大过错,但酒店对原告受到的损失可进行适当赔偿。
“小心台阶”应更醒目
酒店被判承担一半赔偿责任
结合当事人双方的表述以及现场的勘察,东台法院认为:酒店的经营管理者应在经营过程中充分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在合理限度内确保酒店住宿客人的人身安全,避免因设施、管理、服务瑕疵而引发的人身伤害。王女士入住的房间除卫生间台阶有凸起外,其余均为平坦地面,王女士称摔倒是被卫生间台阶绊倒较为合理,可以采信。酒店应当对顾客的安全给予足够的留意和照顾,对上述结构的房间应当设置符合人性化和更醒目的引导标识。王女士在房间内摔倒受伤,与酒店未尽充分的安全保障义务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该酒店应当对王女士的损害后果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同时,法院也认为,王女士作为一个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住宿过程中亦负有必要的谨慎注意义务,应对自身周围陌生的环境进行全面细致的观察,以确保自身安全。王女士在进卫生间时摔倒,其自身未尽充分的安全注意义务亦是摔倒的原因,应当对自身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院综合考量王女士与酒店在涉案事件中的过错程度,酌情确定该酒店对王女士的损害后果承担50%的赔偿责任,最终判决某快捷酒店赔偿王女士各项经济损失人民币4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