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4月20日讯 “失业保险费率再降低0.5个百分点,我们企业就可以更加轻松地‘上阵’了。”4月18日上午,江苏摩比斯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社保专员李明月说。李明月所提及的新政策是指从今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我市失业保险费率将暂由现在的1.5%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从1%降至0.5%,个人缴费比例不变,继续为0.5%。
记者从市人社局就业中心了解到,近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和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各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从4月份起按照新费率核定参保单位应缴失业保险费。参保单位按原费率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各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核定应缴费额时予以核减。4月18日,市劳动就业中心收到了这份文件,并将根据规定于近期在全市范围内调整到位。
其实,我市此前已经两次下调过失业保险费率。一次是2013年,将失业保险费率从3%下调至2%;另一次是2016年,将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至1.5%。“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适当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不仅可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缓解企业困难,还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增强企业的活力。”市就业中心主任丁保华说,仅去年,我市失业保险费率从2%降至1.5%后,就为全市近2万家参保企业减负1.34亿元。今年费率从1%降至0.5%后,预计还将会为企业减负1.3亿元。
对于企业来说,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是一利好消息。“去年,仅失业保险费用一项,我们公司就少缴了657023元。这些省下来的钱,我们一方面用于对一线工人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以及对班长、组长进行岗位管理培训;一方面用于稳岗补贴,不断提高职工的福利待遇,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李明月说,今年失业保险费率再降后,摩比斯还将计划设立员工关爱基金,帮扶公司因大病、重病等原因而陷入困境的员工和其家庭,以解员工后顾之忧。
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也意味着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减少,有参保职工担心,一旦失业,自己的待遇是否会受到影响。丁保华说:“这次降低费率是在确保基金运行平稳的基础上作出的决策,能够平衡好降成本与保发放之间的关系,所以,绝不会影响我市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也绝不会影响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