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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李兴国被提起公诉
2017-04-11 16:41:00  来源:交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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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0日下午盐城市检察院官方微信发布消息称,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原副主任、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李兴国(副处级)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一案,近日已由盐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盐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3年至2015年,被告人李兴国在担任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局长、管委会主任助理、副主任、党工委委员、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承接项目、拨付工程款、融资借款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300余万元。2008年至2013年,被告人李兴国在担任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挪用巨额公款。交汇点记者 施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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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