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咨询现场。
中国江苏网3月31日讯 3月30日是“全国12333统一咨询日”,上午10时许,盐城宝龙广场一楼中庭咨询台前围了不少人,他们就自己关心的问题向市人社部门的工作人员咨询,相继得到了满意的答复。
今年是第六个“全国12333统一咨询日”,主题为“话说居民养老保险”,全省宣传活动的主会场设在盐城,市人社部门围绕城乡居民在参保、缴费和待遇领取等方面的热点问题进行解答,受到广大市民的欢迎。
没必要参加两份养老保险
在市区宝龙广场活动现场,市人社部门精心策划,将城乡居民在参保、缴费和待遇领取等方面的问题,穿插到小品、歌舞、淮剧小戏等节目中,让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便于理解养老保险政策。同时,现场还组织有奖问答,让群众在知识抢答中,增长社会保险常识。
市民王女士目前在某商场内从事个体经营,她从咨询台上领取一叠政策材料后问工作人员赵玻: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赵玻告诉她,只要具有本省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都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老家是阜宁农村的万先生,现在市区在一家企业上班,企业也帮他缴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他个人也缴了一部分费用。同时,他在农村也一直缴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他问工作人员:“像我这样的情况,到退休时怎么计算基本养老金?”
赵玻对他说,如果是在同一时间段既参加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又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没有意义的,“建议你在市区企业稳定就业期间就不要再参加城乡居保了。”
据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主任陈震介绍,如一个阶段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另一阶段参加城乡居保,那么等达到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时,可根据两种养老保险分别缴费的年限来选择并入哪一种养老保险制度。只要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15年的,都可将城乡居保的个人账户并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后来计发基本养老金;如果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不满15年,本人也不愿意延缴的,那么,就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入城乡居保个人账户,且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可计算为城乡居保的缴费年限。
缴费不足15年的允许补缴
在亭湖区新兴镇做生意的李师傅快到60岁了,他一直关心城乡居保参保人如何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工作人员赵玻了解他的疑问后告诉他,参保人满60周岁的当月,携带本人养老保险缴费证、缴费收据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村(社区)人社服务站办理,或到所属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办理;也可以直接到区级城乡居保经办机构办理。
李师傅又问:城乡居保的养老金待遇有哪些?工作人员拿着一份材料对他说,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个部分组成,对领取人支付终身。市区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105元,对于连续缴费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可增发1%。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每月发放标准,按照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参保人员去世的,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依法继承。
“参保人员到达领取年龄时,缴费不足15年的怎么办?”当天下午,在市政府“中国盐城”网站“在线访谈”平台,市人社局副局长顾红榜向网友权威解答了这个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他解答道:新农保、城居保制度实施时,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并允许补缴,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亦可延长缴费至15年后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但到规定领取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延长缴费至15年后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全市城乡居保参保人数超188万
据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市民如果对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方面有关政策不太明了的问题,可以拨打12333咨询,工作人员都会热情解答。据介绍,12333是全国统一的人社公益服务号码,我市自2007年开通12333综合咨询服务平台以来,累计为全市广大群众提供了近110万人次的咨询服务,为广大群众解读政策、维护权益、排忧解难,成为了人社部门联系百姓群众的“空中桥梁”和服务公众的“快捷通”。
“盐城从2009年开始新农保制度试点,2010年实现新农保制度全覆盖,2011年实现城居保全覆盖,逐年提高养老金待遇,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2017年的125元。”
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说,截至2016年底,全市城乡居保参保188.29万人,参保率达99%、续保率95%、人均缴费540元/年;全市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领取基础养老金131.06万人,领取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