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3月28日讯 结婚时,因为彩礼背上了债务,离婚了,同样因为彩礼闹得不可开交。3月23日,射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离婚纠纷案。
原告温某与被告沈某经人介绍相识,婚前沈某向温某索要20万元彩礼,婚后不久,双方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致夫妻关系不睦,并开始分居生活,被告沈某多次起诉离婚,后因种种原因撤回起诉,2016年11月温某起诉离婚,要求与沈某离婚并要求沈某返还彩礼20万元。
该院经审理查明,原被告均同意离婚,故准予温某与沈某离婚。关于返还彩礼的问题,由于原告父亲系多重残疾,家庭生活原本就比较困难,被告索要20万彩礼后,原告及其父母欠下大量债务,使原本难以为继的生活更雪上加霜,为了弘扬良好的婚姻风尚,并考虑到原告方给付的彩礼数额较大,原被告婚后同居生活较短,双方亦未生育子女,故酌定被告向原告返还彩礼的数额为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