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3月27日盐城讯 2016年,盐城市射阳县检察院高度重视发挥司法警察参与司法办案、维护检察工作秩序等职能作用,按照上级检察院有关要求,不断强化司法警察能力建设,提高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有效激发了司法警察工作活力,为检察工作开展提供有力的警务保障。
狠抓能力建设,夯实工作发展基础。该院以《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为指导,经常性开展法律知识、检察业务培训,引导司法警察学法律、熟业务、练技能。把岗位练兵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结合工作实际,利用“六小”(培训“小学员”,集中“小时间”,用好“小场地”,抓紧“小群体”,训练“小科目”,建立“小档案”)模式开展练兵活动,组织全体司法警察苦练基本功,提高实战本领和警务技能。在2016年全市岗位练兵考核中,所有参训干警均获得优秀成绩,1人荣获“全市优秀司法警察”称号,2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加强监督管理,促进依法规范履职。先后制定《射阳县检察院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司法警察安全检查办法》《安全防范规定》等十项制度,完善了派警用警、责任追究、目标奖惩、督促检查等机制,确保司法警察履职有章可循。探索建立“3+3”执勤清单管理模式,对每起执勤活动进行事前提醒、事中牵引和事后考评,实现对执法过程的全流程把控。制定下发“1+N”考核办法,任务层层分解,定人、定责、定时限,人人有压力、个个有动力、事事有责任。2016年度全市检察工作考核中,该院司法警察工作位居全市前列,司法警察部门被该院评为先进集体。
全面服务办案,发挥警务职能作用。全面履行参与、协助检察机关侦查职务犯罪案件的职责,全年共执行拘传14人次,看管、押解92人次,执行拘留10人次,协助自侦部门办案75人次,切实发挥了辅助执法办案的重要作用。实行检察为民服务中心法警执勤常态化工作机制,2016年共派警259人次至信访接待场所维持接访秩序,确保检察信访工作稳定有序。
保障办案安全,维护检察工作秩序。将保障办案安全作为司法警察工作重中之重。完善《射阳县人民检察院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警办法》,建立健全部门之间的协调联系制度,明确了司法警察在处置事件中的工作职责,全年共处理群访、闹访事件事件3余次,有效维护了工作秩序。将保护检察人员依法履职摆在突出位置,配备相应警力,拟制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情况处置预案,确保保卫职责顺利完成。全年共履行保护履职检察人员人身安全7人次,未发生一起检察人员被暴力胁迫、殴打事件,保证了检察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顾海 杨玉堃 邢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