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截图_20250120095400.jpg
弟弟拒付父母赡养费 姐姐能否以自己名义起诉?
2017-02-27 15:41: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1
听新闻

  中国江苏网2月27日讯 前天,市民徐女士给盐城晚报帮办平台来电称,她想咨询一下有关赡养老人的相关问题。“我的父母一直跟着我生活,而我家生活也不富裕,丈夫和公婆对此也有异议,经常与我发生口角。”徐女士称,她的弟弟对父母不管不问,也不给老人赡养费。“我的父母都是70多岁的人,又没有收入来源,我如果不赡养,老人该怎么办?”徐女士说,她也多次跟弟弟商量父母的赡养问题,但弟弟一直不以为然。她想咨询一下,她能否以自己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弟弟承担老人的赡养费?

  盐城晚报记者为此咨询了江苏哲睿律师事务所的王凤阳律师。王律师介绍,根据《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的权利。”只有父母有资格向法院提起给付赡养费诉讼,徐女士作为姐姐,是不能以自己名义提起该诉讼的。

标签:
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