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工作40余小时后,交警康红兵心脏主动脉破裂抢救无效牺牲
中国江苏网2月23日讯 “我这次生病了,请帮我向汪大队请假,向秦书记(注:涟水县公安局纪委书记,分管交警大队)请假,务必请假、请假……”2月22日上午,涟水县交警大队辅警陈红涟含着泪,不停地复述着这句话,这是他的战友、一中队副中队长康红兵生前说的最后一句话。
去年12月23日下午4时许,46岁的康红兵执勤期间突发心脏病,送医院后全力抢救无效,于12月23日晚8时许不幸去世。倒下前,他已连续工作长达40个小时。
●“工作交给老康,我最放心”
金城路,这条2公里左右的道路,堪称涟水县城最繁忙的道路之一:郑梁梅小学、郑梁梅中学、郑梁梅高中、涟水最大的蔬菜批发市场城东菜场……都集中在这条路上,是整个涟水县城区交通管理难度最大的地段,而这里,正是康红兵的辖区。
每天早上三四点钟,康红兵出现在城东菜场前,疏导交通;待批发市场车辆渐少的六七点钟,他又出现在学校门前护学执勤……除了疏导交通的工作外,他还要处理日常的接处警、救急抢险、排解纠纷和打击犯罪等工作,工作量经常在队里排名第一。
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兼一中队中队长汪克军曾多次赞赏地说:“工作交给老康,我最放心。”
●疏导交通、查处酒驾,连着工作40个小时后,他倒下了
2016年12月20日,康红兵值班。通常情况下,警察一值班就是24小时。
20日白天,康红兵和往常一样,在金城路上疏导交通、接处警。
晚上,康红兵跟随汪克军一起,在路口开展查处酒驾专项行动。一整夜过后,查获5名涉嫌酒驾的嫌疑人。
12月21日凌晨三四点钟,从查处酒驾现场下来后,康红军直接来到城东菜场门前的道路上,疏导交通。
7时许,他又到学校门前护学岗执勤。
等学生安全进校门后,康红兵带着夜间查处的5份酒驾血样,开着车送到淮安市区检验。
拿着检验结果回到涟水,已经是中午12点多钟,康红兵简单地吃了几口饭,在学生下午上学前,又出现在护学岗上。
紧接着就是路面巡逻。
“到了下午4点多钟时,他突然对我说,心里难受,感觉撑不住了。”陈红涟清楚地记得,就在郑梁梅小学的护学岗附近,康红兵弓着腰,捂着胸口,“我一摸他的后脑勺,全是汗”,此时,康红兵脸上黄豆大小的汗珠,也一滴一滴地往下落。
“我连忙把他扶上车往县医院送,同时向领导汇报。”陈红涟告诉记者,送到医院一检查,医生说,病情很严重,建议转到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此时,康红兵忍痛提醒陈红涟:“我这次生病了,请你帮我向汪大队、秦书记请假。”
随后,康红兵就陷入了昏迷之中。
市一院的医生进行了相关检查后,也建议转院。陈红涟说,因为康红兵妻子与女儿女婿都在南京,于是打电话给他们,后来在省交警总队的帮助下,连夜转往南京市第一人民医院。
南京市第一人民医院6个专家的会诊、抢救,没有挽留住康红兵的生命,12月23日晚8时许,康红兵因突发心脏病抢救无效死亡。
“医生说,他的心脏主动脉血管爆裂了,是因为过度疲劳。”陈红涟哽咽着说,康红兵1米8的个头,体重近200斤,大家都知道他血压有点高,但谁都没想到他竟会突然离开。
●他是一个好人,100余人接他“回家”
汪克军告诉记者,12日23日晚上8时,他接到康红兵走了的电话后,便在单位的微信群里发了个消息。没想到,一传十,十传百,有100余名同志自发前往长深高速涟水机场出口去迎接康红兵“回家”,“不仅有同事,还有很多群众。”
“就这样走了,可惜了!他是一个好人啊!”2月22日,在郑梁梅小学,提及康红兵,保卫处负责人朱石安不太相信康红兵就这样走了。“去年12月21日早上,我还和康红兵在一起开着玩笑说,你天天准时准点到学校门口,不如我把值班室让给你做办公室吧!”朱石安说,每次只要学生上学放学,康红兵就站在路上,一站一两个小时,“风里雨里的,嗓子都喊哑了,也没个歇脚的地方,看着心疼啊!”
因为护学岗的缘故,朱石安与康红兵非常熟悉。渐渐地,他发现康红兵不喜欢接受别人宴请,“经常我俩这边说着话,那边他的手机就响了,有人请他吃饭。”朱石安说,感觉很多人要请康红兵吃饭,但康红兵一次也没有答应过,“我还对他说,你傻啊,别人请你吃好的,你不去!康红兵告诉我,吃了人家的,以后工作怎么开展?我对这个交警,真服啊!”
在康红兵的家里,记者看到,他的妻子张孝桃正默默地整理着丈夫遗物。2000年借钱买的房子里,家具只有两张床、一个沙发、一组柜子和一台电脑。“以前有一台21英寸的电视,前几年坏了,就当废品卖了,他还和我生气,说柜子上空空的,不好看!”张孝桃哽咽着说,丈夫的遗物里,除了一本又一本的荣誉证书,没什么其它东西。
突然,一本荣誉证书引起了汪克军的注意,“他还获得过这个荣誉?”这是一本由国家卫计委等部门在2015年颁发给康红兵的“全国2012~2013年度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荣誉证书。
张孝桃轻声地说,老康生前曾多次无偿献血,但这个证书,她也是第一次看到。
记者从淮安市中心血站了解到,这本证书,说明康红兵在2013年12月31日之前共计无限次献血量4000毫升。
记者了解到,涟水县公安局根据《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之规定,经深入调查,于2017年1月16日认定康红兵同志为因公牺牲,并经涟水县民政局复核予以确认。目前,淮安市公安局、涟水县公安局已为其家属申请相关抚恤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