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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百米内6堆斗香争燃 不文明习俗还是免了为好
2017-02-07 14:53: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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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南路边的两堆香灰相隔不远,旁边就停着汽车。

  中国江苏网2月7日讯 “一炷斗香,燃得楼道口烟味呛人。”昨天上午,市区读者卞祥给盐城晚报记者发来微信,把小区邻居燃放斗香的照片也发了过来。从年前开始一直到节后,卞先生天天发现有居民在烧斗香,“周末又到正月十五了,希望能提前呼吁一下,烧斗香既有安全隐患还污染空气,小区居民还是不烧为好。”

  卞先生家住市区盐南路边,这个年节,他发现身边放鞭炮的少了,但是烧斗香的却依然存在。小区楼道口、绿化带旁,小区门外的道路两边,随处可见燃尽的香灰。“大年初一那天,从小区门外到自家楼前,短短数百米的距离内,我数了一下,有6堆斗香。”卞先生说,在他住的楼前,相隔几米就有两户人家点了斗香,一户放在绿化带边,一户放在楼道口,烟雾缭绕,味道呛人。

  “从年前开始一直有人烧,节后那些店铺开门营业,也有不少在路边摆着烧的。”卞先生说,小区周边停着许多汽车,个别居民摆放斗香的旁边,就停着一排汽车,很容易引起事故,希望能引起这些居民的重视,小区物管也应该尽到劝阻的责任,尽量制止业主在公共区域燃烧斗香。

  在市区从事多年物管工作的刘军告诉记者,燃烧斗香导致事故发生的案例,前几年曾经有过几例,非常典型,甚至有业主把车停在斗香的香灰上,最后将车辆烧毁。近两年此类事件少多了,但是燃烧斗香的行为,确实让物管人员比较头疼,“物管人员肯定是要制止的,但业主未必听你的,毕竟只有年节等特殊时间点才会烧,制止的过程很容易引起矛盾和摩擦。”

  “春节前,主管部门对小区禁燃禁放等安防保障措施,都进行了专门的宣传和检查。”市物管中心业务管理科负责人葛红刚表示,对于不文明的风俗习惯,物管人员有责任主动沟通、劝阻,而对于违反相关法规的燃放行为,物管人员则应当向辖区派出所、警务室等举报,及时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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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