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月25日讯 各客运经营者不得利用节假日、雨雪天气等情况擅自提高票价水平和收费标准,这是盐城晚报记者昨天从市物价部门获悉的。
今年春节期间,公路客运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公路客运政府限价政策,不得突破规定的价格水平,并严格执行各项优惠减免政策;出租车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起步价、车公里运价、返程加价和等候费等政策规定,按计价器显示的价格向乘客收费,不得以尾数进整为名,多收乘客费用;城市公交要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线路票价执行,不得提前进级或缩短行驶里程,变相提高价格;民航、铁路等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票价政策。
公路客运购票优惠政策方面,身高在1.20米以下,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免票(购票时需要提前申报);身高在1.20米至1.50米的儿童,购买儿童票的,按执行票价的50%计算;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分别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购买优待票,按执行票价的50%计算。
办理退票的市民,乘坐公路客运的,在开车2小时之前办理退票手续的,需扣除票面金额10%的手续费;开车前2小时以内办理退票手续的,需扣除票面金额20%的手续费;发车后1小时内办理退票手续的,需扣除票面金额50%的手续费;因客运站或承运人的责任造成延误发车或脱班的,退票时免收手续费。乘坐铁路客运的市民办理退票的,在开车前15天以上(不含15天)退票时免收手续费;开车前48小时以上、15天以内办理退票的,按票面金额5%收取手续费;开车前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内退票的,扣除票面金额10%手续费;开车前24小时以内的,收取票面金额20%手续费。
市民在出行途中,发现客运经营者有价格违法行为的,可以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