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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出台村级债务化解工作方案 重点化解非经营性债务
2023-11-20 16:37:00  来源:徐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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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控制和化解村级债务,切实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合法权益,根据《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徐州市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11月16日,徐州市农业农村局出台村级债务化解工作方案,全市行政村和涉农社区都将逐步全面开展化解村级债务工作,从而不断减轻村级负担,让农村干部轻装上阵谋发展,切实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此次化解的村级债务重点为非经营性债务。非经营性债务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村级事务、兴办公益事业等形成的债务,主要包括道路建设、人居环境建设、各类设施建设及公共设施运维等形成的债务。经营性债务是村集体经济组织为获取收益所形成的债务,主要包括兴办企业、投资、兴建标准厂房等形成的债务。

据了解,此次村级债务化解将按照“控制新债、摸清旧债、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总体要求,积极稳妥地化解村级债务,以2022年12月31日非经营性债务为基数,按照“2023年全面清查债务,2024年底化解达到80%,2025年底清债基本完成”的时间进度安排债务化解工作。徐州市为此出台五项措施积极稳妥化解债务,促进乡村振兴。

逐项核实债务,确保摸清见底。清查工作由县(市、区)统一组织实行村级自查与县镇抽查相结合。对已形成的各种债权和债务进行逐村、逐项、逐笔核实,做到债务详实、主题明确。村级要将清理后的债权债务情况分类,如实向农户和社会公布,听取群众和当事人的意见,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稳妥化解债务。对核实确认的村级债务,分清性质,区别不同情况,进一步明确偿还主体和责任。按照因地制宜、区分类别、循序渐进、重点突破的原则,制定分阶段工作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和办法逐步化解。

堵住债务源头,严格控制新债。建立新增债务集体决策、申报审批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村级组织搞生产性基本建设、兴办公益事业,必须坚持“量力而行、量入为出”的原则,不得采取由施工企业垫资等手段上项目,不得依靠举债兴建工程,严禁高息举债。要严格控制村级非生产性支出,全面压缩管理费用。

壮大集体经济。以《全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三年攻坚行动计划》为抓手,建立“县规划、镇统筹、村落实”工作机制,落实“一村一策”,努力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平稳快速可持续发展。深化乡村公共空间治理,全面推广“图码管控”措施,优化村级资源资产管理,收回私占的土地、水面、林地等资源,通过直接经营、合作经营或租赁承包等方式增收。完善乡村产业布局规划,引导村集体立足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集群,实现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游则游。要结合“万企兴万村”行动,发展跨地域产业、物业等“飞地经济”,实现抱团发展,带动集体增收。要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公开交易,获取更多收益,增强还债能力。

加强“三资”监管。进一步规范镇级会计代理中心建设,更好履行“村账镇代理”职能;加强基层农经队伍建设,择优选配从业人员;定期举办农村财务管理培训班,提升基层农经队伍和村会计业务水平。加强集体财务与资产监督管理,及时跟踪问效、跟进审计,杜绝盲目预算、盲目投资、盲目举债。督促村会计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及时理清、结清财务账目等。(记者 蔡思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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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