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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
2023-10-30 09:55:00  来源:徐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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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徐州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确定徐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

通知指出,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徐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徐州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确定徐州市居民医保筹资标准:2024年普通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20元(长期护理保险费20元,共计440元),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80元(长期护理保险费20元,共计300元),财政补助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医疗救助对象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资助。

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促进制度规范统一、待遇保障均衡,实施公平保障。优化待遇保障政策,增强普惠性兜底性保障,促进保障更加精准高效。继续巩固居民医保住院待遇水平,确保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70%以上。将“江苏医惠保1号”“惠徐保”作为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多层次医疗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以推进,实现参保群众医疗费用梯次减负。

通知明确,要扎实推进参保扩面,聚焦重点人群、关键环节,加大参保缴费工作力度,确保应参尽参。切实做好学生、儿童和新生儿、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参保工作,深度挖掘扩面潜力,动员更多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保。积极推进线上“一网通办”、线下 “一站式”服务,提供多渠道便民参保缴费服务措施。各地医保部门要与当地财政、税务等部门加强协同,探索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压实各层级、各相关部门责任,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共同推进参保扩面工作。(记者 骆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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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