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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出台支持企业春节期间留工稳产八条措施
2023-01-19 14:23:00  来源:淮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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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决策部署,确保春节期间企业有序生产和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徐州市人社部门出台《关于支持企业春节期间留工稳产的实施意见》,从加强服务、支持发展、社保费缓缴和降低费率等方面强化八条措施落实,有力确保企业在春节期间正常生产经营和有序用工。

突出高效服务,帮助实现多元需求

加强对春节期间留工人员的暖心服务,深入企业开展春节期间外地留徐职工暖心关怀行动,指导企业采取错峰调休、发放“留岗红包”“年货礼包”等吸引鼓励职工就地过年、在企休假;优化企业用工服务,春节期间持续举办“‘就在徐州’就业创业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活动。

注重综合施策,助推市场主体发展

创新落实信贷支持企业政策,“苏岗贷”单户贷款额度最高可达1000万元、规模企业贷款额度最高可达3000万元;“稳岗贷”抵押类贷款额度最高可达3000万元,非抵押类最高贷款额度可达300万元。继续加大就业见习基地组织见习人员参加见习的支持力度,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达到50%以上的见习基地,按每留用1人补贴1500元的标准向见习基地(留工企业)发放一次性见习补贴。鼓励支持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帮助企业招引外地务工人员来徐就业,对成功介绍原在徐州市外务工的徐州籍人员返徐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且正常缴费满6个月的人力资源机构,按人均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服务补贴。加大对创业企业的支持力度,对初创主体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和每人2000元带动就业补贴等扶持政策,符合条件的创业个人和小微企业最高可分别申请50万元和300万元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对入选省级和市级创业示范基地的创业载体分别给予最高60万元和50万元奖励。

实施缓缴政策,减轻企业经营负担

《意见》明确继续落实好延长缓缴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限政策,对已按规定享受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的用人单位,其缓缴社会保险费的补缴期限延长至2023年底,可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同时,把对企业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延续实施至2023年4月30日,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继续为1%,其中单位和个人分别为0.5%。

徐州广电记者:潘璐璐 唐恺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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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