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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发布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优化措施的通告
2022-12-08 17:36:00  来源:徐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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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优化措施的通告

(第139号)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疫情防控措施的有关精神,更加科学精准做好徐州市防疫工作,最大限度保障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现就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优化措施通告如下:

一、方便群众交通出行。乘坐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两站一场”、高速公路、国省干道等交通场站全部撤除查验服务点,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外地来返徐人员不再开展“落地检”“三天三检”。

二、优化重点场所管理。除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外,其他场所对外来人员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重要机关、大型企业及一些特定场所和重大活动,由各县(市、区)和主管部门自行确定防控措施。

三、调整核酸检测范围。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和高风险区域人员按照国家第九版防控方案相关规定“应检尽检”。各县(市、区)保持一段时间的社会面免费核酸检测并逐步过渡到便民检测服务,群众也可根据自身需要开展抗原检测。

四、优化调整隔离方式。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居家隔离期间加强健康监测,病情加重的由属地安排专用车辆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治疗。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接人员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

五、做好医疗服务保障。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分时段预约诊疗,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对于急重症患者,不得因无核酸检测结果拒诊,可在紧急救治的同时进行核酸采样。鼓励上级医院医师到基层坐诊,方便患者就诊。不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不需实名登记信息。

六、持续推进疫苗接种。新冠疫苗在预防和降低重症方面有显著效果。请符合条件的市民群众尽快接种新冠疫苗,特别是60岁以上人群要“应接尽接”。继续推行老年人接种绿色通道、临时接种点、流动接种车等服务,进一步巩固人群免疫屏障。

七、保障社会正常运转。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不得停工停产停业。大型农贸批发市场、商超、各类药店等正常保供,确保居民生活物资充足。将医务人员、公安、交通物流、商超、保供、水电气暖等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转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各单位督促从业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保障城市正常运行。

八、优化群众服务保障。各地要对基层群众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特别是就诊、生活难题及时帮助解决,镇(街道)统筹做好居家隔离期间医疗服务、困难帮扶等工作,向社会发布各村、社区服务联系人及电话,确保群众看病就医、紧急避险等服务渠道畅通。12345热线保持24小时畅通,及时解决群众涉疫问题和诉求。

请广大市民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减少不必要的聚集。请各地、各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和社会各界同心协力,共同营造科学防治、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

以上措施自即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国家政策和疫情形势,持续优化调整相关防控措施。

 

徐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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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