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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遗产管理人制度引入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
2022-06-15 17:57: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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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6月15日徐州讯(记者 张扬 通讯员 张洪武 孙超群)为深入推进便民利民服务理念,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6月15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同签署合作协议,在全省率先实现将遗产管理人制度引入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工作中,进一步提高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工作的准确性、合法性和时效性。

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设立了遗产管理人制度,由遗产管理人对遗产进行管理和分配,可以更好地满足继承人间处理遗产的现实需要,确保遗产得到妥善管理、顺利分割,有利于维护继承人、债权人利益,避免和减少纠纷,进而及时有效化解继承纠纷,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是自然资源部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推行的一项创新服务。3年来,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累计办理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近800宗,为办事群众省去了大笔的公证费及评估费,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2022年徐州被列为全省遗产管理人制度引入非公证继承登记试点城市,同时该项工作也是《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 号)的改革任务和省营商环境不动产登记考核中一项重要评价指标。本着兼顾便民利民与保障登记安全的原则,在市中院、各级法院及法律专家的支持与协助下,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遗产管理人制度引入到非公证继承登记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合法性审查上的专业度,明晰遗产管理人职责范围和审查边界,显著提升了不动产登记准确性。

下一步,双方将继续在遗产管理人操作指引、遗产管理人名单库建设等方面深化合作,让徐州的非公证继承登记工作做到更合法、更专业、更及时,更好地维护遗产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共同为优化徐州营商环境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登记保障。

标签:遗产管理人;登记;不动产
责编:张承辰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