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裴女士、刘女士等多位市民致电“急难愁盼、晨报帮办”热线68886888反映,自己此前在云龙万达广场Seek私人定制理发店办了一张理发卡,然而最近再次去消费时被告知会员卡无法使用,余额也不给退。对此,徐报融媒记者前往现场一探究竟。
反映
在理发店办卡后突然不能使用
“这家理发店位于云龙万达A座15层,当时在团购平台上看到了这家店的推荐,第一次消费时在理发师的劝说下,办了一张会员卡。”据裴女士介绍,此前在店内理发时充值了200元,理发师告诉她能够理发10次,算起来每次理发只需要20元。“我当时是觉得价钱合适,剪发的手艺也还可以,就办了卡。”裴女士说。
另一位投诉者刘女士告诉记者:“我在充完卡后只使用了3次,再到理发店使用时就被告知老板换了,办的卡没法用。”据了解,前几日刘女士去理发,店内以“老板换了,不是以前的那个店了”为由,拒绝给刘女士提供服务。“老板换了卡就不让用了,这不就是钱打水漂了吗?”刘女士说。
与裴女士、刘女士有同样遭遇的消费者不在少数。裴女士告诉记者:“10月31日上午,我再次到理发店找他们负责人时,遇到了几位和我有同样情况的女孩子。大家的共同点就是每个人充的钱都不多,去掉之前使用过的金额,剩下来的最多也就是三四百元,多数都是一两百元。”
刘女士尝试在团购平台上联系办卡的顾客,希望多数人一起维权。
现场
理发店大门紧闭,无店名标识
11月1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云龙万达广场A座的“Seek私人定制”理发店,店面位置在15层角落,门外没有任何标识,记者与隔壁的几家商户再三确认后,才确定没有找错位置。
“这里原来确实是家理发店,我记得这个理发店也就是在六七月份开业的,没有营业很长时间。”隔壁牙医诊所的王女士(化名)向记者透露,前几日路过这家理发店时看到其还在正常营业,有不少顾客前来维权,“这家店好像是几个年轻人开的,原本门口有一个牌子,我也没注意牌子什么时候摘下去了。”王女士说。
而在另一家商用办公室内,宋女士(化名)告诉记者:“我们办公室里几个人也在那办了卡,好像还剩有两百多元吧,这两天发现店门没开。”据宋女士介绍,由于其和理发店就一个走廊的距离,因此办公室里的同事们看理发方便、价格合适,也在店里办了卡。
那么,在会员卡不能使用时,消费者是否尝试联系负责人呢?宋女士说:“我们也尝试联系过,结果以前保存的号码变成了空号,尤其是这几日完全联系不上。”
随后,记者多方寻找,最终从团购平台上得到了一个能接通的商家电话,记者以想要理发为由询问为何理发店没有开门,自称是老板的司先生回应说:“理发店当天关门是由于楼上漏水,近几日还在整修,想要理发的话可以过两天再来。”
在记者以消费者的名义与商家沟通的过程中,对方突然疑惑道:“哎?我不是已经把美团上的团购信息关闭了吗,怎么还能打来电话呢?”
店主
准备起诉原店主,充值卡可使用
记者再次联系理发店负责人并表明身份,司先生告诉记者:“其实并不是所有顾客的会员卡都不能使用,如果说是充值卡的话,剩余多少钱都可以继续用,但次卡就不行。”
司先生说,这家理发店刚转让到他手里。“我和原店主的转让合同中讲得很明白,在原店主经营期间产生的外债由我承担,但所划定的范围仅仅是充值卡而不是计次购买的次数,比如200元理发10次这一种,我在接手时根本不知道还有这类情况。”也就是说,假如按照司先生所说的外债承担范围划分,司先生认为次卡产生的服务不应该由他来承担。
“购买次卡就是一次性买卖,和充值卡不一样。”司先生告诉记者,像裴女士等人所持有的会员卡都是次卡,因此他认为应由原店主负责,“我也在找原店主,现在这么多顾客来找我,我也没有办法,正准备资料,联合这些顾客一起起诉原店主。”司先生说。
那么,为何店铺门口的牌子也拆除了呢?店铺是否还能正常营业呢?司先生解释道:“也正是因为这家店转让到了我手里,放着以前的招牌总会有办理了次卡的顾客来找,所以正在想个新店名重新安装招牌,整修完毕后持有充值卡的顾客可以正常使用。”
律师
新店主应按承诺继续履行义务
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张玉龙律师认为,根据江苏省地方性法规,经营者以发行单用途预付卡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消费者有权自付款之日起15日内无理由要求退款,经营者可以扣除其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已经产生的合理费用。
经营者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未消费的,应当全额退款并承担预付款的利息;已经消费的,应当按照原约定的优惠方案扣除已经消费的金额,予以退款并承担退款部分的利息。
经营者停业、歇业或者变更经营场所的,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已交预付款的消费者,并按照前款规定承担责任。
经营者未事先通知已交预付款的消费者并作出妥善安排,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服务又无法联络的,视为欺诈行为,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对经营者予以处罚,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同时经营者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鉴于本例中,新店主自认承担原店主的债务,只是对于承担债务的内容和范围有异议,对此,应当由新店主与原店主进行交涉,如果交涉不成,新店主因此受到损失,新店主可以起诉原店主,向其追偿。但新店主仍然应当按照原店主的承诺向消费者继续履行义务。
如果原店主对于此项债务与新店主没有约定,对于消费者没有作出妥善安排,事先也没有通知消费者,现在又无法联系,视为原店主存在欺诈行为,原店主应当受到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并应当向消费者3倍赔偿,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徐报融媒记者 张胜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