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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高流镇财政所:四项举措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021-09-15 10:42: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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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9月15日讯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今年以来,新沂市高流镇财政所通过四项举措,全面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突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高流镇财政所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相结合、与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素质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相结合,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等形式,充分利用宣传板报、网络平台等多种载体,加大学习宣传力度,教育和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核心观,始终做到防微杜渐,廉洁自律,筑牢党风廉政建设思想防线。

健全体制机制,确保组织保障到位。高流镇财政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紧密结合财政监督职责和机制建设,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实行“一把手”总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责任分解到位。高流镇财政所纪检部门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职能职责,充分发挥纪检作用,加强组织协调,积极协同办公室、工会等部门,认真抓好全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宣传、教育和监督考核等具体工作,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效开展,不断推动全所各项工作扎实有序进行。

强化监督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高流镇财政所强化内部监督,组织职工签订《廉政建设责任状》,并指定一名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加强与机关党委、纪检部门的情况沟通和日常反馈,充分发挥内部监督作用;结合处室综合目标考核,每年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同时,强化外部监督,以寄送《廉政回访表》、电话询问、实地抽查等形式开展廉政回访,及时了解所内工作人员廉政纪律情况;制定并实施财政监督检查,主动公开所内检查组接受外部监督的举报投诉方式,进一步增强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培养优良的工作作风和过硬的政治素质,树立财政监督干部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曹方辉 李昕燃)

标签:党风廉政建设;财政所;高流镇
责编:郭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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