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是党中央交给纪检监察机关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十九届中央纪委工作的主题主线,也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实践要求。
今后五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开局起步期,也是徐州打造贯彻新发展理念区域样板,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徐州的关键阶段,高质量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与时俱进,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尽职尽责做好正风肃纪反腐各项工作,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确保徐州顺利实现“两高两强”重要目标提供坚强保障,在“两争一前列”中充分践行纪检监察人的使命担当。
一、高质量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必须聚焦主责主业服务中心大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定位,要深刻把握新阶段、新理念、新格局的“三新”要求,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落实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各项新任务,新要求。更加突出政治监督。当前,世纪疫情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交织,国际格局深刻演变,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加,我国发展的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要求我们更加突出政治监督,以严密监督体系推动筑牢国家安全屏障,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有效应对风险挑战、确保执政安全。更加强化精准监督。找准纪检监察工作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做到“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督促各级党组织在贯彻执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始终与党中央步调一致,同向同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更加做实日常监督。坚持抓严抓实、抓早抓小、抓常抓长,练好一双知微见著的“火眼金睛”,严格把握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轻微违纪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将问题控制在萌芽状态。
二、高质量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必须找准关键抓手持续精准发力。高质量监督要落地见效,就要善于借助好的抓手和载体,确保监督的指向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将监督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注重问题导向。围绕践行新发展理念、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任务、优化营商环境等事关徐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内容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严肃查处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不贯彻、不落实、搞变通、打折扣等问题,确保中央和省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一贯到底,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聚焦监督重点。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通过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把管党治党的责任和压力传导下去。紧盯突出问题,聚焦腐败易发高发领域,坚持关口前移,着力破解监督难的问题。紧扣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明察暗访,围绕各类重点岗位,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协助开展各类警示教育。凝聚工作合力。完善驻在部门与派驻纪检组协调沟通机制,适时召开主体责任联络员会议,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查找薄弱环节,补齐工作短板,聚合发力、同频共振,形成工作合力。
三、高质量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坚守人民立场回应群众关切。始终坚守人民立场、坚持群众观点、增进群众感情,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群众感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坚持人民满意评价标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利益,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让群众真切感受到事情有人管,利益有人护,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聚焦群众所急所忧所盼,重点围绕教育就业、卫生医疗、食品安全、生态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持续集中整治,用实际行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履行纪检监察工作的使命担当。发挥群众社会监督作用。鼓励群众主动监督,继续推进“上访”变“下访”,深入基层察民情、听民意、解民忧,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完善信访举报制度,引导规范群众正确行使监督权力,让无处不在的“便衣纪检员”成为推动正风肃纪工作中的重要力量。
四、高质量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必须依规依纪依法确保规范高效。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代表的是党和国家公信力,维护的是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必须时刻牢记权力来自哪里、界限划在哪里,切实把规范化、法治化要求体现到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强化法治意识。着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谋划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运用法治方式,从强化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处置到巡视巡察、问责追责,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要合规合纪合法。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历史地、全面地、客观地看问题,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精准研判、区别对待,做到客观公正,决不能随意放大或缩小,防止主观性、片面性、表面性。准确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高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和把握政策能力,防止适用不当、尺度不准、畸轻畸重,真正做到对干部负责、对党负责、对历史负责,使执纪执法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严格自我约束。始终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有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坚决查处,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经常打扫庭院,坚决清理门户,防止“灯下黑”。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条件下开展工作,不断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精准把握纪法标准,全面履行双重职责,当好党纪国法“守护者”、政治生态“护林员”。(尹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