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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居民阶梯电价新政3月起实施
2021-03-03 14:20:00  来源:徐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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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徐报融媒记者 郑微 通讯员 李振芝)根据江苏省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我市自2021年3月1日起实施居民阶梯电价新政。新政围绕“保基本,兜底线”原则,进一步完善居民阶梯电价。

据了解,与原政策相比,新政策主要有以下变化:一是增加了《江苏省居住证》为“一户多人口”数量认定依据。政策规定“一户多人口”以我省公安部门核发的《居民户口簿》《江苏省居住证》等在同一住址共同居住生活的居民(包括持其他我省核发长期居住证明的境外人士)数量为认定依据。人数满5人及以上,可申请每户每月增加100千瓦时阶梯电量基数。人数满7人及以上的,也可选择申请执行居民合表电价。二是扩大了享受免费电量的困难群体范围。对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和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均给予每户每月15千瓦时免费电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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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徒滢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