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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通申请人权益实现的“最后一公里”
2021-01-15 09:34:00  来源:徐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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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报融媒记者 王彬 通讯员 孙鹏

“我自己都忘记了还有这回事,但法官们依然还记得我的案子!感谢云龙法院的法官,让我拿到了执行款。”家住外省的王先生通过电话向法官们表达了深深的谢意,并寄来了感谢信。

王先生是几年前一起案件的受害人,当时由于被告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他的钱一直未能追回。由于数额不是很大,他也就逐渐忘了这件事。直到去年8月的一天,身在广西的他忽然接到来自徐州云龙法院的电话,说是他的案件有了新的执行线索,目前已经执行到了一笔钱,需要他提供银行卡号,以便向他打款。

突如其来的惊喜让王先生十分感动,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这是云龙法院在开展执行案款清理专项整治活动中的一个典型案例。

●亮利剑 点燃强力“引擎”

去年7月,中央决定在全国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云龙法院作为试点单位之一。针对执行案款发放不及时、部分案款长期积存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坚持抓团队效能、抓积款清理、抓长效常治,强力高效推进执行案款清理。专项整治期间,累计发放执行案款427笔9084.28万元,有效实现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上级领导和当事人的一致肯定。

云龙法院将执行案款清理专项行动作为“一把手”工作来抓。成立由分管院长为组长,执行局局长、行装科科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工作专班。抽调工作责任心强、专业知识丰富的精干力量充实队伍。执行局案款专员与行装科财务专员直接对接,细化挂账对账、“案”“款”匹配、票据复核等工作职责,分工协作、互相配合,“边清边发”“随清随发”。

对每笔执行款按金额大小、时间跨度、缴存方式等分类统计,分析预判案款清理难度,科学制定“责任分工表”“任务分解表”“阶段目标表”,挂图作战、倒排工期,确保清理责任落实到人,任务分解精确到天,目标推进落实到周。同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上级法院对案款清理工作的支持和帮助,建立联动协调机制,确保案款清理各项工作高质量、高效率推进;离职、离任干警克服自身困难,积极帮助查明案情,协助清理案款,为案款清理工作注入“新鲜血液”。

●出实招 汇聚清理动能

云龙法院采取“以人查款,以款查案,以案找人”的工作方法,多方排查,不放过任何一条线索,做到“款清、案明、人定”。

“以人查款”。案款查找组根据缴款人名称逐本调阅案卷核对,核对无误后交发放组发放;根据案卷不能查明案情的,制作成不明款清单,由原执行人员核对,查清来源。

“以款查案”。对仅有付款行信息的,先根据汇入行回单确定每笔汇入款项的开户行,再实地至开户行调阅档案,确认该笔款项是主动汇入还是法院扣划。缴款人主动汇入的,明确是转账缴存还是现金缴存,转账缴存的一般有该行卡,在该行预留联系方式;现金缴存的一般留存身份信息,根据身份信息向公安机关调取其联系方式。法院扣划的,根据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确定执行案件。

“以案找人”。案、款一致后,联系领款人领取款项。电话联系不上的,向案件其他当事人询问领款人信息,无信息的,根据登记地址实地查找,实地查找不到的,向公安机关、不动产登记机关、工商登记机关查询领款人住所及经营地再次实地查找,如此往复。

此外,针对执行不明款成因开展专项调研,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结合执行工作实际,确定不明款清理出路。做到“应发必发、应退尽退。审发慎发、不得错发。确不能发,依法提存。”

●克顽疾 构建长效机制

云龙法院立足工作实际,针对教育整顿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整改,及时抓“早”抓“小”抓“严”,积极构筑管人管事管款的长效管控机制。严格按照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854模式”要求,全面排查可能导致案款积存的风险点,实时监督、动态管理,有效堵塞执行案款管理漏洞。

制定出台《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执行款物管理办法》,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制度。对未落实“一案一人一账号”、执行款到账后无法定事由超期未发放等情况及时提醒、定期通报;所有案件案款未发放完毕不得报结,确有客观原因无法及时发放的应写明原因;人员岗位调整、离职离任应制作案款交接清单,由交出人、接收人、监交人签字确认。对于案款发放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的情况,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要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认可不认可作为检验教育整顿成效的最高标准,切实推动法院队伍建设,通过更加严格的管理、更加务实的举措,切实畅通申请人权益实现的‘最后一公里’,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云龙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桂晗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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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徒滢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