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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公安局查获一批被盗摩托车 请所有人来认领!
2020-12-09 10:21:00  来源:徐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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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上述摩托车均为涉案被盗摩托车。

根据《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的相关规定,上述摩托车的所有人在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持有效身份证件、相关证明材料到沛县公安局认领(联系人:李警官,18352289860)。

若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沛县公安局将依据法律规定,对上述摩托车登记后上缴国库。

特此公告

沛县公安局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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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