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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出台《关于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系统 提升区域科技创新活力的实施意见》及实施细则
2020-12-02 08:53:00  来源:徐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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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报融媒记者 樊海涛

为进一步系统性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今年年初市科技局经调研分析,起草了《关于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系统 提升区域科技创新活力的实施意见》。意见下发实施后,该部门会同市财政局、市人才办、市人社局等部门逐条细化政策措施,分类整理、汇编成册。12月1日,市科技局在新城区徐州报业传媒大厦召开发布会,介绍了《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的相关情况。

据介绍,《实施意见》政策措施分为四个部分共17条。

强化科技创新源头供给。共3条,即深化科研体制改革,强化科技计划项目评审评价创新绩效导向,面向海内外实施“揭榜攻关”,促进产业应用研究转化为科技供给;推动高校整合资源建设开放实验室,完善资源开放共享机制,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创业深度融合;试点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加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建设,加大技术转移奖补力度,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激发多元主体双创活力。共4条,即培育大学生、科研人员、企业高管、归国留学人员、“三乡工程”人才等多元化双创主体,落实初创期各类支持政策;实施“科技副总”计划,简化外国高层次人才办理工作许可证和居留证件的程序,完善人才流动激励机制;增加人才住房实物供给,精准提供教育、文化、父母养老、医疗等优惠和便利服务;市场化培育双创企业,强化科技型企业衍生孵化和培大育强,促进企业融通发展。

完善双创服务支持政策。共5条,即建立孵化企业跟奖机制,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普惠发放“创新券”,提高双创财政奖补力度;加大税收支持力度,核定征收所得税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按最低限执行,兑现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个税奖励;引入优秀投资机构,完善“孵化投资+创业投资+产业投资”全过程科技投融资模式,推动各县(市)区设立创投基金,适当降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门槛;大力发展“硅巷经济”,拓展双创空间;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引进无形资产作价评估机构,对科技服务业企业进行评估奖励,特殊科技服务项目可采取单一来源采购。

营造双创发展优良环境。共4条,即培育激励容错双创文化,发挥科技创新奖激励作用,健全创新尽职免责机制;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服务,布局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实施专利导航工程,严格执行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强化对创新创业的科技、金融、财税、人才政策集成支持力度和政策兑现力度。

为加强组织保障工作,专设1条,即建立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系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持续推进“双创升级·创响徐州”服务品牌建设,建立常态化决策咨询机制,提升治理效能。

按照《实施意见》确定的目标,到2022年,我市将基本形成“要素集聚、载体多元、服务专业、活动持续”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态系统。力争通过5年时间,实现创新创业服务全面升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能力显著增强、高质量创新创业集聚区不断涌现、大中小企业创新创业价值链有机融合、国际国内创新创业资源深度融汇,为建设淮海经济区产业科技创新中心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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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徒滢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