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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法院发挥刑事审判职能 优化营商环境
2020-10-23 14: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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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讯 近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介绍,近年来徐州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做法和成效。

一、建设良好治安环境。良好的治安环境关乎老百姓的安全感和幸福感,更是企业和企业家安心经营的保障。治安环境差,企业及经营者的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直接影响着经济稳定安全运行。全市两级法院在刑事审判过程中,依法严惩黑恶势力、强买强卖、盗窃侵财等涉企违法犯罪,充分保护企业和企业家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使得企业家在徐州市投资发展更加放心、更有信心。如鼓楼法院审理的马某某等人敲诈勒索案,该恶势力集团以建筑工地为目标,有组织地进行敲诈勒索,严重侵犯了施工方的财产安全和建筑领域的治安环境。鼓楼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判处马某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其余被告人均获相应刑罚,有力地净化了建筑领域的治安环境。再如泉山法院审理的王某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王某某等人为达到超额获取补偿等无理要求,采取聚众阻挠、打砸等极端方法阻挠施工,不仅扰乱了社会秩序,侵害了承建单位合法权益,更损害徐州招商引资的良好形象。泉山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三年,打击了极少数,教育了大多数,为徐州招商引资环境营造了良好氛围。

二、规范市场交易秩序。市场秩序如同比赛规则,市场秩序规范则营商环境清朗。全市两级法院在刑事审判过程中,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着力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严惩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扰乱市场生产经营秩序的犯罪行为,促进市场经营活力持续激发。如睢宁法院审理的郭某合同诈骗案中,被告人虚构事实骗取被害公司工程款达80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严重损害被害公司的合法权益。睢宁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判处郭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既保护了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又充分彰显人民法院护航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决心。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保护知识产权是创新驱动发展的刚需,也是国际贸易的标配。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不到位,不利于良性市场竞争的形成。全市两级法院在刑事审判过程中,努力为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通过刑事打击提高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成本,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利,提高企业创新力和竞争力,推动徐州经济高质量发展。如徐州中院审理的宋某某等假冒注册商标案中,被告人生产销售假冒徐工集团的机械产品,严重损害了徐工集团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徐州中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判处宋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三万元,有力地保护了知名企业徐工集团的核心竞争力,更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企业家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加大对企业家的保护力度,准确发挥法律预测作用,企业家才能安心创业经营。全市两级法院在刑事审判过程中,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严格把握入罪标准,防止将经济纠纷上升为经济犯罪,为企业家营造宽松的法治环境;正确区分合法财产和违法所得、个人财产和企业财产、涉案人员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努力增强企业经营者的安全感。如贾汪法院审理的梁某职务侵占案,该案实质是一起经济纠纷引发的刑事诉讼案件。贾汪法院坚持犯罪构成要件审查,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坚持证据裁判规则,依法保护了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五、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企业的经营发展不仅关乎经营者的利益,还关乎企业职工的就业、生活等民生问题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全市两级法院在刑事审判过程中,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严厉打击严重犯罪的同时,对一些犯罪情节较轻、能够认罪认罚的企业经营者准确适用非监禁刑,既能够充分体现认罪认罚从宽政策、起到较好地教育引导作用,又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疫情期间复工复产,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如徐州中院审理的孙某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二审期间,上诉人自愿认罪认罚,市法院根据具体情节,依法改判适用缓刑,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六、严惩执法人员犯罪。执法人员负责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执法人员的廉洁性决定营商环境的整体水平。只有执法人员廉洁执法,才能形成公正高效、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才能打造出高质量、高水平的营商环境。全市两级法院在刑事审判过程中,依法严惩执法人员行贿、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规范公权力行使,努力把公权力关在笼子里。如贾汪法院审理的孙某某受贿案,被告人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被管理企业230余万元,为上述企业在环保检查等方面谋取利益,严重损害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贾汪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判处孙某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起到了良好的教育引导作用,促进企业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执法人员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维护政府形象,为营商环境建设提供良好的执法环境。(徐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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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洁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