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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区一档案,徐州打造生活垃圾分类样板小区
2020-08-21 09:25:00  来源:徐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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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居民小区“三定一督”运行模式,有效提升厨余垃圾收集量和投放准确率,打造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样板居民小区,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以点带面作用,徐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徐州从本月起到12月底在城区范围内开展“生活垃圾四分类示范居民小区”主题活动。

开展“生活垃圾四分类示范居民小区”主题活动的主体是纳入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的各区街道办事处。此次主题活动开展范围包括各街道办事处已启动生活垃圾分类的居民小区,居民小区应为常住户数200户及以上(7层以下多层住宅楼数不少于6栋,20层以上高层住宅楼数不少于3栋),封闭或相对封闭的居住区,并不为城市交通干道所穿越的完整地段。

今年8月起至12月底,每月每个街道办事处都将确定一个居民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四分类示范居民小区”主题活动。

“生活垃圾四分类示范居民小区”开展成效纳入每月对各街道办事处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内容(分值占比原则上不低于10%),按100分进行评价,80分以上为达标合格。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基础设施情况,如收集点建设、环境卫生情况、公示告知、标志标识等;规范引导,如引导员在岗履职情况;分类宣传,如宣传活动、入户宣传、氛围营造、满意率调查等;分类实效,如厨余垃圾投放准确率、厨余垃圾收运率、厨余垃圾每天两驳运情况等共四项内容。

各区将辖区各街道办事处列入次月主题活动范围的居民小区名单,于当月29日前上报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街道办事处对开展主题活动的居民小区,按照“一小区一档案”的原则,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基础档案,按照《徐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四分类示范居民小区”评价标准》,梳理归档基础设施、规范引导、分类宣传、分类实效等相关情况的基础支撑材料和照片、视频等。

各街道办事处对开展主题活动的居民小区进行自查自评,认为自评合格,其中厨余垃圾收运率已达到12%及以上,向各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区级验收;各区组织考评达标后,每月最迟25日前向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市级验收考评。

每月由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当月列入主题活动的居民小区开展评价,结合各区申报情况,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组织综合评定,次月5日前完成评价。

对评价达标的居民小区,向社会公示结果,发放“生活垃圾四分类示范小区”荣誉牌,市、区两级给予辖区街道办事处一定奖励。未申报的街道办事处,当月该项考核得0分,申报评价不达标的按实际得分5%折算当月该项考核得分。对已授牌居民小区不定期组织“回头看”,发现存在厨余垃圾收运率未达到12%、群众投诉较多等问题的,予以摘牌,当月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考核总得分扣5分。(徐报融媒记者 朱友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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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