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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启动流通环节冷藏冷冻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2020-07-14 10:22:00  来源:徐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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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徐报融媒记者 季芳)为保证冷藏冷冻食品安全,加强对冷藏冷冻食品在贮存过程中的管理,从7月起至10月,徐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冷藏冷冻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范围包括全市非食品经营者冷库、食品经营者自建(自备)冷库。

非食品经营者冷库主要检查冷藏冷冻贮存业务是否及时备案;是否按照相关标准或标签标示要求贮存冷藏冷冻食品,加强贮存过程管理,确保冷藏冷冻食品贮存条件持续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是否按照委托方要求定期测定并记录冷藏冷冻食品温度;是否留存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合法资质证明文件;是否如实记录委托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委托贮存的冷藏冷冻食品名称、数量、时间等内容;相关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是否不少于贮存结束后2年;发现问题是否及时报告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食品经营者自建(自备)冷库主要检查是否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是否具有与销售、贮存、运输的冷藏冷冻食品品种相适应的冷藏冷冻设施、设备,设有可正确显示冷藏冷冻设施、设备内部温度的温度计。是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及销售记录制度,并保存相关凭证。严禁产地或者来源不明、质量不合格食品和票证不齐全的食品入库,严格查验并留存进口冷藏冷冻食品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证明文件,并校对检疫合格证明标识内容与实际数量、来源等情况,是否建立健全仓储管理制度和食品进出库台账。是否定期对库存食品质量、冷库卫生状况、储藏温度和食品保质期进行检查,对临近保质期或出现过期变质、毁损、交叉污染及其他可能危及食品安全的食品,及时进行退市销毁处理。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将根据冷藏冷冻经营备案信息和日常监督检查信息,明确冷藏冷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重点、方式和频次,实施动态管理,记录、汇总、分析冷藏冷冻食品销售安全信息,重点检查冷藏冷冻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资质,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冷冻肉制品进销台账是否规范;是否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查验是否留存肉类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文件,并公示冷藏冷冻食品管理的相关信息;进口的冷藏冷冻食品是否符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

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同时追查冷藏冷冻食品来源和流向,涉及种植养殖、进出口、运输环节的,及时将违法违规情况通报农业农村、海关、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涉嫌犯罪的,按规定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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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徒滢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