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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启动2020年小麦 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2020-06-17 10:56:00  来源:中国徐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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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徐州网-徐州日报讯(徐报融媒记者 王正喜 )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经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批准,从6月12日起在江苏省符合条件的相关地区启动2020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我市2020年新产小麦陆续上市,小麦市场收购价格已持续3天低于最低收购价水平。为此,经市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储粮徐州直属库、邳州直属库、市农发行三方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我市自6月16日起启动2020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第一批110个托市库点同时启动,并将根据农民售粮情况,及时启动第二批、第三批。

预案启动后,所有承担收购任务的委托收储企业,要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质价公告,明确小麦最低收购价质价标准、结算方式和执行时间等政策信息,让农民交“放心粮”;按照小麦国家标准做好最低收购价小麦收购入库工作,不得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收购,不得拒收农民交售的符合标准的粮食;所有委托收储库点的收购粮款原则上由承贷直属库通过“一卡通”系统及时结算,直接支付给售粮人。不得给农民打白条;也不得将农业发展银行贷款挪作他用;要依据农民交粮的实际情况,当场如实打印统一规范的收购凭证,凭证所列重量、等级、水分、杂质、单价等内容必须填写齐全,不得二次输入更改收购凭证;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收购的小麦,粮权属国务院,未经国家批准不得动用。市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积极指导各地及各收购企业增强为农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坚持早开门晚收秤,缩短农民售粮等候时间。同时,市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设立投诉举报监督电话:83722003;政策咨询电话:83726625,并将联合中储粮直属库、农发行开展夏粮收购政策执行情况和纪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生损害农民和国家利益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切实保证清廉收粮。

市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处处长孙志勇介绍,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是指委托收储企业向农民直接收购的“到库价”,以当年新产的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白小麦、红小麦和混合小麦的最低收购价格均为每斤1.12元,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为每斤0.02元,即一等每斤1.16元、二等每斤1.14元、三等每斤1.12元。标准品小麦的具体质量标准为:容重750-770克/升 (含750克/升),水分12.5%以内,杂质1%以内,不完善粒8%以内。按照国家小麦质量标准,小麦共分为五等,一等为最高级,五等以下为等外品。今年三等以下小麦(不含三等)和质量不合格的小麦不在最低收购价收购范围,预案执行时间截至9月30日。

在预案执行时间内(6月1日—9月30日),当市场收购价格连续3天低于国家公布的最低收购价格时,方可启动《预案》;当市场收购价格高于国家公布的最低收购价格时,及时停止《预案》实施。

为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国家根据近几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数量,限定2020年全国最低收购价小麦收购总量为3700万吨。第一批数量为3330万吨,不分配到省;第二批数量为370万吨,视收购需要具体分配到省。在第一批收购完成后,有关省份按照批准的第二批数量继续开展收购。当收购量达到本省批准数量时,立即停止该省最低收购价收购且不再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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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徒滢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