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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出台“乡村振兴领头雁”评选奖励工作意见
2020-06-05 10:05:00  来源:徐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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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徐报融媒记者 范海杰 通讯员 李文斌 朱强)为深入贯彻落实徐州市农村带头人队伍能力素质提升计划,近日,新沂市启动实施“强雁领航”工程,出台“乡村振兴领头雁”评选奖励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选树一批优秀村书记典型,给予重金奖励,进一步营造比学赶超氛围。

名额不少,有为就能“入围”。为最大范围调动村书记干事热情,“意见”指出,本次将评选出60个“乡村振兴领头雁”,其中,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比例达到23%,让村书记“跳一跳、够得着”,能够看到希望,积极参评。

定有标尺,指标就是“指导”。本次评选工作划分为党委自评、推荐入围、部门复核、市委研究4个阶段,围绕集体经济、富民产业、人居环境、乡风文明、基层组织5个方面的农村工作重点,设置了28项具体评选指标,通过层层把关、精挑细选,确保“乡村振兴领头雁”选得准、立得住、过得硬。

待遇丰厚,重担必须“重奖”。“意见”强调,对“乡村振兴领头雁”进行资金奖励,列入市财政预算,其中:一等奖奖励3万元,二等奖奖励2万元,三等奖奖励1万元。让勇挑重担的村书记得到重奖,努力营造“出力者出彩、实干者实惠”的好氛围、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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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徒滢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