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5月22日徐州讯(记者 彭颂珂)5月21日下午,徐州市公安局对外召开电动自行车管理新闻发布会,就该市电动自行车上牌、管理及查处等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为确保按时按量完成徐州市电动自行车信息采集、登记上牌工作,徐州市公安局将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加强警种协作,切实推进电动自行车临时信息牌采集、登记上牌工作。将临时信息牌登记上牌时间延长至6月10日。
记者了解到,徐州市公安局为市民提供三种便捷方式方便群众就近领取临时信息牌照。除交警设置的电动自行车临时登记上牌点位外,市区各公安分局将配合交警部门,结合常态“梳网清格”工作,发挥派出所、居民社区工作优势开展号牌登记工作。目前,群众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领取临时信息牌,分别为:交警部门设置的临时上牌点免费领取、市区各分局派出所及警务站免费领取、号牌付费邮寄到家。
同时,为重点企、事业单位提供集中上门办理服务。近期,车管部门已对部分重点企、事业单位及快递、外卖行业进行集中摸排,提供上门上牌服务或集中预约服务,有较多上牌需求的企、事业单位也可联系车管部门开展集中预约办理。
此次《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出台,对骑乘电动车出行的驾驶人来说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一是明确了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依法经所有人居住地设区的市、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电动自行车号牌。
二是对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的车龄做出新的规定,《条例》规定,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16周岁;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三是对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做出强制性规定,要求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否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四是对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明确提出具体要求,除常见的交通违法之外,条例还明确要求不得醉酒驾驶,不得逆向行驶、牵引动物、手持物品或者浏览电子设备等。
五是倡导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主动购买商业保险,如第三者责任险、驾乘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等,减少因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引发的经济纠纷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