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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落实税收政策 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2020-05-19 09:00:00  来源:徐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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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徐报融媒记者 郑微 通讯员 闫士亮 赵金柱)近日,我市一家新能源公司因违反发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被税务稽查部门立案检查。鉴于业务是真实存在的,税务机关积极落实税收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据了解,该公司是一家从事太阳能光伏发电的新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接受了5张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复工延迟,但人员工资、房租水电等费用的支出,给公司带来了巨大的资金压力。“如果这几份发票无法计入成本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将难以维持。”税务稽查部门工作人员表示。

疫情防控期间,为避免直接入户检查,检查人员以案头分析为主,充分利用在线办公,与企业进行交流。经查,这笔业务确实是真实存在的,只是由于业务是企业负责人的朋友介绍,负责人认为比较可靠便未签合同,货款也只是打到了供应商张某的个人账户上。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税务稽查部门检查人员积极运用最新的税收政策,向该公司下达了税务事项通知书,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限其60天内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能够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该公司通过多方努力,找到了供应商张某,补签了合同,并到税务机关代开了正规发票。“以后再有采购业务一定要做到发票流、资金流、物流一致,再不能出现发票上的销货方与实际不符的情况了。”公司负责人季某感慨万千。

据悉,在了解到企业开工存在的其他困难和需求后,税务稽查部门检查人员结合企业的实际,向企业宣传了支持疫情防控的相关税收政策、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政策等。对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享受、延期缴纳税款办理、财务会计处理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等进行了辅导讲解,积极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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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徒滢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