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徐报融媒记者 樊海涛 通讯员 刘在武)近年来,贾汪区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创建了“排查、整改、督查、追责”隐患排查整治“四部曲”工作法,有效提升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规范化、科学化运作水平。
从严开展隐患排查。该区坚持防范在先、源头管控的原则,制定下发了《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冶金、非煤矿山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等规范性制度措施。区四套班子领导根据各自职责,带头组织人员深入生产建设一线,从严、从细、全面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对危险化学品、钢铁等事故隐患排查技术力量不足及辨识能力薄弱的行业、地区、企业,区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委托市级以上安全专家,帮助企业在生产工艺、设备装置等方面进行“把脉问诊”,并提出隐患整治措施,既开“处方”又“治病”。
强化隐患督查整改。该区充分发挥“安全云”平台作用,把企业自查和执法人员检查出的隐患实时上传,实现执法数据实时统计,企业动态实时掌控。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按照措施、资金、时间、人员、责任“五落实”的要求,全面落实整改责任。区纪委监委、政策研究室、区安委办及时盯紧跟进,全过程跟踪监督落实。
对一些涉及多部门、多头交叉重叠管理的重大隐患,该区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区安委办牵头研究制订落实整改方案。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重视、不认真、搞形式、走过场,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2019年以来,该区共检查各类企业5846家次,整改隐患8789条。其中,在网站公示企业737家,隐患和问题4493条,全部实现了“闭环”整改。
细化明确责任清单。制定下发了《贾汪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贾汪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明确了区、镇、村党政“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细化了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业务科室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等,构建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全方位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体系。
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制定了《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及治理销号制度》,要求各地各部门对排查出的隐患,实行全过程跟踪督办治理,全面实施隐患整改验收销号制度。对久拖未治或在规定期限内治理不到位、不彻底,到期未能销号、造成社会影响的,分别予以通报批评、专项督导、约谈问责、公开曝光,并纳入生产经营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截至目前,该区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共立案205起,行政处罚企业110家次;追责问责领导干部4人,其中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2人、责成开除1人。